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通知!5月22日-23日考試!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確保我省2021年選拔優秀全日製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平穩有序高效開展,近日省教育廳發布了《四川省教育廳關於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通知(川教函〔2021〕43號)》,對有關事項進行了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確保我省2021年選拔優秀全日製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工作(以下簡稱“專升本”)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平穩有序高效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選拔對象
省內全日製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含五年製高職和高職單招應屆畢業生),以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為準。
2 選拔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優良。
(二)學習成績優秀。
(三)身心健康。
3 資格審查
(一)選送院校需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不得弄虛作假;考生需符合選送院校公布的選送要求,以及選拔本科院校對考生所學專業或課程的要求;擬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名單應在選送院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各選拔本科院校要做好報考本校“專升本”學生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並於4月26日前按要求將擬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名單電子版以及加蓋公章的紙質版一並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4 考試工作
(一)考試時間和方式。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22日至23日。考試方式由相關選拔本科院校在確保安全、公平和科學的基礎上自主確定。考試科目不得少於3門,具體考試科目、選送參加考試的學生基本條件和人數比例,由各選拔本科院校與選送院校協商後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二)考點設置。考點一般應設置在選送院校,原則上安排在標準化考場或有視頻監控的考場進行。各選拔本科院校應於4月26日前確定考試地點和安排,並將相關安排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三)考試組織
1.確保安全。各選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選送院校嚴格落實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製定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的考試組織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和登記排查工作。要做好考試招生場所衛生消毒及命題、製卷、評卷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要做好考務人員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
2.落實責任。“專升本”考試工作由選拔本科院校具體組織實施,各選拔本科院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並進一步明確與選送院校在報名資格審核、命題製卷、試卷運送、保管、分發、回收等環節,以及疫情防控、考試安全、考風考紀等方麵的職責劃分,確保任務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3.嚴明考紀。各有關院校要通過簽訂保密協議、開展保密教育、組織監考人員培訓等方式,進一步強化考試命題和組織工作,確保各個環節組織嚴密、規範有序,保證考試順利進行。要嚴肅考風考紀,考試期間,選拔本科院校要向選送院校考點派駐指導監督工作組,各校要互派巡視員加強監督巡查,教育廳將組織隨機巡查。各選拔本科院校要集中組織試卷評閱,所有考生試卷要安排專人專櫃妥善保管。考試成績應通過正式渠道通知有關選送院校和學生本人。
4.製定預案。各考點院校要認真梳理考試各環節隱患,製定並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充分做好考試所在地可能發生的疫情傳播和自然災害等應對工作;要做好考試信息服務,將考試安排廣泛周知考生。
5 錄取工作
本年度“專升本”實行“計劃一次下達,錄取一次進行”,不得進行遞補錄取。各選拔本科院校,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校及選送院校實際,與選送院校共同研究製定具體“錄取辦法”。
“專升本”錄取方式主要是考試選拔錄取。選拔本科院校可在學生“專升本”考試成績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結合學生專科階段在讀期間學業情況綜合確定錄取分數。各選拔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專升本”計劃,根據學校製定的“錄取辦法”,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專升本”報名條件的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可向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高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請,相關院校進行資格審核,並確定擬錄取名單。
對於專科在讀期間獲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獎勵,以及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大學畢業生”榮譽等特別優秀的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相關院校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試行免試推薦錄取。選拔本科院校與選送院校共同研究製定具體免試推薦辦法,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號)要求,我省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參加“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60%(以選拔本科院校為單位)。服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各選拔本科院校通過增量計劃,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專科畢業生,進行提前單獨錄取,錄取比例20%。選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選送院校嚴格專項計劃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
專升本考試選拔錄取按批次進行,首先進行大學生退役士兵單列計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項計劃錄取,然後再進行所有未被錄取考生的錄取。擬錄取名單應在選拔本科院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各選拔本科院校於6月18日前通過“信息平台”報送相關電子錄取信息。信息數據填報成功,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後,各選拔本科院校以正式公函形式將錄取名冊紙質版(一式兩份,蓋騎縫章)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備案後由錄取學校按有關規定辦理學生的錄取手續。
6 關於收費
“專升本”學生的考試費、學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得借“專升本”名義亂收費。
7 教學管理
“專升本”學生入學後編入本科相應專業的三年級,其在專科階段所修課程的成績應由錄取學校給予認定後記為本科成績。已實行學分製的本科院校或專業,對“專升本”新生的學分認定,原則上不得低於該專業學生畢業時應修總學分的40%。不同學校、不同專業“專升本”學生的學分認定由錄取學校與選送院校共同商定。未實行學分製的學校或專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專升本”學生在錄取學校新學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錄取學校應予以核對確認,對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將取消“專升本”入學資格。其他相關的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及畢業證書的發放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8 組織領導與監督管理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立交橋”布局,合理確定各類學校功能定位,既要保證高職(專科)教育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目標和方向,又要為部分有意願的高職(專科)畢業生提供繼續深造機會。各有關院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挖掘辦學潛力,完成好2021年“專升本”招生任務,確保擴大專升本招生規模這項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加強對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層層落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相關院校應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校“專升本”工作負總責,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集體決策的原則,嚴格規範、科學嚴謹、公開透明地組織實施好“專升本”工作。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確保各項工作組織有序、平穩推進。
(三)嚴肅招生紀律。相關院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教育廳核準的計劃,做好選拔工作,嚴明工作紀律,接受群眾監督,保證選拔質量。學生報到後,錄取學校要認真做好複查工作。“專升本”考試招生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報案並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強化信息公開。選拔本科院校要科學製定招生簡章,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製度,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公開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嚴格培訓監管。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培訓,嚴禁任何培訓機構在校內舉辦“專升本”相關培訓,嚴禁以任何形式將培訓與“專升本”報名資格掛鉤。教育廳高校學生工作處開設“專升本”違紀違規舉報電話(028-86112616)。各相關院校要公開違紀違規舉報和谘詢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六)加強政策宣傳。相關院校要全麵準確解讀今年我省“專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加大“專升本”考試招生辦法調整的宣傳,針對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精心組織對分步調整內容的解讀,確保考生知悉相關實施步驟。
四川省教育廳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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