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複習:裁定管轄
http://sifa.eol.cn 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 作者: 2017-08-30 大 中 小
裁定管轄
一、含義:指依據法院的裁定確定訴訟管轄
二、移送管轄
(一)含義: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後,發現自己對案件並無管轄權,依法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案件而非管轄權的移送,通常是同級法院間)
(二)條件:
1. 法院已經受理
2. 受理案件的法院發現自己對案件無管轄權
3. 受移送的法院對案件有管轄權
(三)不得移送情況:
1. 受移送法院不得再行移送,隻得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2. 有管轄權的法院根據管轄恒定,不得移送
3. 在共同管轄的情況下,先立案者不得移送
三、指定管轄
(一)含義:指上級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其下級法院對某一案件行使管轄權。
(二)適用情形:
1. 受移送者認為自己無管轄權
2. 有管轄權者由於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全體法官回避或自然災害
3.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管轄權爭議
(三)解決方法:報共同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四、管轄權轉移
(一)含義:指依據上級法院的決定或同意,將案件的管轄權從原來有管轄權的法院轉移至無管轄權的法院,使無管轄權的法院也因此而取得管轄權。
(二)情形:向上轉移和向下轉移(規避級別管轄、弱化程序保障、損害訴訟當事人的利益)
(三)管轄權轉移與移送管轄比較
1. 性質不同:前者是管轄權轉移,後者是案件轉移
2. 作用不同:前者是更好地適應複雜的案件情況,後者是糾正受理案件的錯誤。
3. 程序不同:前者包括因上級法院的單方決定而轉移、因下級法院申請與上級法院同意的雙方行為而轉移的兩種情形,後者則僅表現為單方行為。
編輯推薦: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及參考答案 | ||||||||||||||||||||||||||||||||||||||||||||||||||||||
|
||||||||||||||||||||||||||||||||||||||||||||||||||||||
國家司法考試報考指南 | ||||||||||||||||||||||||||||||||||||||||||||||||||||||
司考簡介 | 考試內容 | 報名條件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
報名程序 | 授予資格 | 答案異議 | 成績查詢 | 合格分數線 | ||||||||||||||||||||||||||||||||||||||||||||||||||
港澳台報名事宜 | 考試大綱 | 曆年真題 | 案例分析 | 經驗交流 | ||||||||||||||||||||||||||||||||||||||||||||||||||
法理學 | 憲法 | 法製史 | 經濟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訴訟法 | |||||||||||||||||||||||||||||||||||||||||||||||
民事訴訟法 | 民法 | 商法 | 卷四綜合 | 司考問答 | 複習指導 |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