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於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招生考試製度,天津大學全麵實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製,普通招考類學術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中境外所獲得學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或碩士畢業證);
3.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獲得),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碩士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須提交本科成績單以及在報考專業已經學過的碩士課程成績證明(包括全部必修課和學位課,且成績合格),並提供在報考專業或相近領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2篇,或在科學研究等本職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項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獎勵。
(三)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麵推薦意見(即專家推薦書)。
(五)現役軍人報考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須按照原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擬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錄A 各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不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不能進入審核階段。
二、學習年限及學費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4年(具體學製詳見附錄C,如有變化以當年政策為準),學費每年10000元人民幣(壹萬元/年)。
三、獎助學金
我校構建起研究生多元獎勵資助體係,包括博士生資助體係和博士生獎勵體係兩大版塊。以下列舉主要研究生獎勵資助項目情況:
此外,我校還開辟研究生新生報到“綠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入學。招生錄取過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將做相應調整,具體執行細則參見當年的校發文件。
四、申請-審核程序
申請-審核程序共分為申請階段、審核階段和錄取階段。
A申請階段
(一)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分兩個步驟:
1.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含修改報考信息):
第一階段: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
第二階段: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6日。
以上兩個報名階段,報名成功均視為有效報名
報名流程:
登錄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yzb.tju.edu.cn)—>服務係統—>統招博士報名係統進行網上報名(點擊下載填報手冊),注冊並完善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報考前可查詢2023年列入博士生招生目錄的導師信息(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yzb.tju.edu.cn)—>服務係統—>2023年博導查詢係統)。
特別提示(請逐一仔細閱讀):
(1)上傳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清晰證件照,像素寬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為不超過20KB,其他要求見報名係統(如上傳不成功,建議使用搜狗高速瀏覽器或更換上網環境)。
(2)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如姓名及拚音、性別、證件號碼等必須準確、真實,否則影響錄取。
(3)學位以及畢業證書編號應填寫證書中載明的“證書編號”或者“學校編號”,如不清楚請點擊填寫樣例1或樣例2。
(4)前置學曆的院校或專業發生變更或者不在係統名錄裏時可選擇“其他”,手動填寫畢業證書上的院校名稱和專業名稱。
(5)2023屆應屆碩士畢業生網報時,“學曆信息”欄目下的“碩士學位及畢業信息”應按預計正常畢業時的信息進行填寫(請勿填“無”碩士學位),證書編號可填寫“0”。
(6)085400電子信息、085500機械、085700資源與環境、085800能源動力、085900土木水利和086000生物與醫藥為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相關招生簡章另行公布,請不要在本招生簡章報名時選擇前述專業。
(7)如考生修改信息,請修改後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提交,未及時提交的報考無效。
2. 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申請材料說明:
申請材料在初審階段以電子版形式在報名係統中提交。申請人須將下述材料的(2)-(13)項按照《天津大學2023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材料模板》(點擊下載)格式要求按順序轉化為一個PDF文件上傳報名係統(PDF命名為:考生姓名-報考專業-報考導師-博士申請材料)。證書、證件、成績單、能力證明材料等上傳內容須清晰可見,附件總大小不超過20MB,如上傳不成功,建議更換瀏覽器(搜狗高速瀏覽器)或網絡環境等。
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天津大學2023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該表由報名係統生成,通過初審(個人狀態為“具備資格”)且繳費成功後,可下載打印;簽署本人姓名並完成相應欄目的審批手續,現場確認時提交。
(2)申請信(Cover Letter)
(3)個人簡曆(帶照片)
(4)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模板見附件1)
研究計劃書應包含擬致力於研究的科學問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預期目標等。
(5)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軍人證
(6)學曆學位證書或在學碩士證明
提供本科階段、碩士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如在國外高校取得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應屆碩士生證明信(在讀證明或學籍證明)(以所在高校證明模板為準,且加蓋校級研究生院、處、部相關培養部門公章)。
(7)學曆學位證書證明材料
在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基礎上,考生視個人情況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持2002年前(含)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曆證書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申請,具體可參考查閱本指引。
※持2002年後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曆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身份考生)。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提供上述《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碩士階段僅有碩士學位證書的(單證)考生,應同時提供以下證明:a碩士學位認證報告,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申請;b本科(含專升本以及自學考試本科學曆等)階段畢業證書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8)碩士課程成績單
需提供碩士階段的課程成績單,並加蓋學校培養單位公章(若為複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包括碩士論文題目、指導教師、論文摘要和創新性總結。
(10)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獲獎證書
包括代表性的學術論文、申請專利、獲得科技獎勵以及參與科研項目情況等;所獲得的各類與申請博士有關的獲獎證書。
(11)外國語水平證明材料
外國語水平證書、成績單、留學經曆證明等。
(12)以同等學力身份(見本簡章一、(二)3)報考的考生
須提供本科成績單以及碩士課程成績證明材料以及兩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報考專業或相近領域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我校認定的核心期刊)。
(13)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證明材料
(14)《專家推薦書》
須下載空白《專家推薦書》(模板見附件2),按照學院要求請至少兩位專家填寫推薦理由和意見(其中一位應為考生的碩士指導教師,其餘要求職稱應為副教授及以上;簽名手寫,其他內容手寫、打印均可。),由推薦人在信封封口處騎縫簽字。
(二)資格審查及師生互選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係統中自主選擇和申請導師;學院(部)組成“申請材料初審小組”,根據招生辦法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篩選,同時經報考導師同意後在係統中予以確認。審查結果將分兩批進行公示(部分學院或一批次審核),並通過報名係統認證狀態向考生反饋。
第一階段審核結果,學院(部)反饋截止時間:2023年1月5日
第二階段審核結果,學院(部)反饋截止時間:2023年3月15日
初審通過的考生(個人狀態為“具備資格”),請登錄報名係統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複試費合計 230 元,未成功支付的報名無效。
(三)現場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擬定於2023年3月下旬攜帶上述申請材料(第1~14項)的原件和複印件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具體安排屆時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於查驗,紙質複印件和推薦信原件用於歸入個人檔案,須用A4紙規格或用A4紙複印,封麵采用《天津大學2023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材料模板》封麵(點擊下載),每份材料按照申請材料清單順序排列,待現場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後裝訂。
現場確認初審合格後,學校將出具《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證明》,憑該證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參加外國語測試及學院組織的綜合考核。
特別說明: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現場確認工作或改為網上進行,屆時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為準。
B審核階段
(四)多元考核
主要分為外國語考核和綜合考核兩個過程:
1.外國語考核辦法
對照各學院招生辦法(詳見附錄A),需要進行外國語測試的考生,需登錄天津大學研究生數字化教學(e-Learning)平台上進行。界定為“不需要外國語測試”的考生,不必登錄該平台。
外國語測試時間:2023年3月下旬。
外國語測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證明》。
外國語測試規則及模擬樣題:點擊查詢規則;點擊查詢樣題。
特別注意:
※考生應依據報考學院的招生辦法確認是否參加外國語測試。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證明》到指定地點參加外國語測試。
※受疫情防控需要,外國語測試或改為與綜合考核同步進行,由相關學院組織,請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
2.綜合考核辦法
按照所報考學院製定的本學院、學科的綜合考核辦法執行,請查看各學院招生辦法(詳見附錄A)。各學院的綜合考核安排將會在2023年3月下旬前由學校彙總後統一在研招網上發布,屆時請及時查閱。
以碩士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通過專業考核後,由學院安排組織加試政治理論課和兩門專業課,滿分均為100分,成績須達到合格線。
C錄取階段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各學院的多元考核結果,堅持“全麵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依照考生報考的誌願,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錄取。擬錄取信息統一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公示期滿,原則上擬錄取信息不再變更。
錄取類別:
1.全日製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係等轉入天津大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全日製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係等留在定向單位,且與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簽訂協議書,畢業後考生按協議書就業。期間,考生與簽約單位之間由合同產生的各類責任關係,由考生本人與簽約單位協商處理,與招生單位無關。
教育部單列的其他專項計劃按照有關文件執行。通過本科直接攻博、校內選拔、普通招考招收的博士生均計入各學院(部)博士招生計劃總數。
五、監督機製
成立校院兩級監察小組等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進行全過程監察督導。對於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永久取消其報考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資格,已被錄取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凡對錄取結果持有異議的考生或導師,可在公示期間進行申訴。申訴人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實名提交書麵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由學院處理並存檔備案;如對院級處理結果不服,可在院級處理結果下達後5個工作日內向天津大學研究生院進行申訴。
受理郵箱:tjub27401195@126.com(優先);受理電話:022-27401195,022-27409520。
六、其他說明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錄取全日製非定向考生的戶口遷移實行自願原則。
(二)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應符合當年國家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報考時除提供上述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供《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簽字蓋章)。
(三)除建築工程學院、理學院、教育學院以及馬克思主義學院外,我校原則上不再招收定向培養學術型博士生。
(四)招收定向培養博士生的比例原則上控製在錄取學院招生計劃10%以內。
(五)現為定向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原為定向碩士生和現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征得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否則報考無效或取消入學資格。
(六)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製、非定向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入學後可申請宿舍;錄取為定向就業(不轉檔案)博士生,原則上不提供住宿。學校視住宿資源情況,進行具體分配。
(七)應屆碩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學之前必須獲得碩士學位證或碩士畢業證,若屆時不能提供證書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八)境外學位獲得者入學前必須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九)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複試費前請再次確認。因個人原因取消報名或不能參加考核的,已支付的報考費用不予退還。
(十)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具有兩個及以上研究生學籍。
(十一)報考對口支援、對口支援部省合建、援疆師資等專項計劃的考生,原則上不納入我校獎助學金資助體係,有關福利待遇請谘詢定向高校。
(十二)為保障招生計劃落實以及維護招生的嚴肅性,擬錄取後如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在公示期內提出,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整理數據並製作有關擬錄取材料。公示期結束後提出放棄擬錄取資格不予受理,務請慎重。
(十三)各學院招生辦法中如有引用本簡章內容的應以本簡章為準。
(十四)本簡章適用於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天津大學學術型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另行公布,敬請關注。
(十五)我校2022年學術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1094人,2023年招生計劃數以當年國家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博導查詢係統中所列導師代表具備招生資格,如需了解院級招生計劃分配情況可提前與導師或學院聯係。
(十六)我校不舉辦考前輔導班。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招生輔導活動,如有谘詢可聯係附錄中各院級單位招生電話。
(十七)請認真通讀本簡章,報名成功即視同已知悉並遵守本簡章的相關規定。
(十八)如遇政策變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簡章各環節、流程或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做相應調整,請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tju.edu.cn/)。
(十九)本簡章由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各學院製定的招生辦法由相關學院負責解釋。
七、通訊方式
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
衛津路校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 天津大學第九教學樓217室;郵編:300072。
北洋園校區: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35號 天津大學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305室;郵編:300350。
電子郵箱:tjub27401195@126.com(疫情防控期間優先使用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022-27401195,022-27409520。
各學院聯係電話見附錄E,通訊地址詳詢各學院。
八、附錄
(A)各學院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機械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建築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建築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化工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管理與經濟學部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理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教育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藥物科學與技術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馬克思主義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生命科學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法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地球係統科學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微電子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數學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電氣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醫學工程與轉化醫學研究院(醫學部)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分子+研究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分子聚集態科學研究院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智能與計算學部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辦法
注:我校應急醫學研究院、新媒體與傳播學院、未來技術學院(國際工程師學院)等或掛靠有關主體學院招生,具體可谘詢相關學院(見附錄E)
(B)天津大學2023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導師簡介)
http://202.113.8.92/bszs/zsds
(C)學製(如有變化以當年政策文件為準)
(D)天津大學2023年普通招考類博士研究生日程表(僅供參考)
上述時間節點如有變化,以最新通知為準,請關注我校研招網。
(E)各學院博士研究生就讀校區及招生管理工作人員
附件:
附件1: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doc
附件2: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家推薦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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