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自考報名時間:7月1日至5日
2024-06-25 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
beplay2网页登录自考頻道根據浙江教育考試院《浙江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了解到2024年10月浙江自考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5日,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自行錄入報名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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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浙江自考報名時間:7月1日至5日
考生可登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自行錄入報名有關信息。
係統限定每位考生在整個報名期間隻能報考一次(最多能報四門課程),考生如報考多個專業也必須一次性完成。報名繳費成功後,考生無法再進行補報、改報。
報考須知
(一)根據《教育部辦公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2021年)>的通知》要求,自本次考試起,我省專業考試計劃均按《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執行。
2024年4月考試前已注冊的考生,仍可按原專業計劃(專業代碼最後一位為“Y”的)考試及申請畢業。原專業計劃中必考課於2027年10月安排最後一次考試,選考課於2025年10月安排最後一次考試,2027年12月最後一次接受畢業申請。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建築經濟管理、汽車製造與試驗技術、大數據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等8個專科專業,仍按原專業考試計劃執行。
原計劃中的視覺傳達設計(專升本)專業主考院校調整為寧波大學,2027年12月底前按原計劃申請畢業的考生,仍可選擇浙江科技大學作為主考院校。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於停考〈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補充目錄〉有關專業的通知》(考委〔2022〕1號)要求,我省開考的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專升本)、3050104漢語言文學(專科)和3050207英語(專科)三個專業自2022年10月考試報名開始,停止接納新考生;2026年1月1日開始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新舊專業代碼和名稱及對應關係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5號)”。(二)法學類課程的考試範圍包括:自考試之日起六個月前由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新頒布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在新教材大綱啟用前,凡教材、大綱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政治課中“形勢與政策”考試範圍為:考前8個月至考前2個月間的有關內容。
2018年4月28日國家司法部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司法部令第140號)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有限定,謹請報考法律類專業自考生報考前詳細了解相關規定。
(三)“00018/00019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日語(專升本)專業中“00845第二外語(英)”課程隻能用相應證書或課程頂替,具體頂替關係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中“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頂替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管理規定》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108號)
(四)由我省編寫的各專業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均在網上公布,不再另行印發。
報考條件
凡有誌於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升本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國民教育係列專科以上學曆證書。
特殊專業專業對報考條件、報考程序有特殊限製,考生報考須符合下表具體規定;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製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並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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