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區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獲得高中至碩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曆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1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曆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6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6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間出生);報考鄉鎮(街道)機關麵向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招錄職位的考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上(1976年3月6日至1992年3月6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規定執行。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須符合該職位設置的年齡條件。……詳細
發布公告: 2月28日
發布職位: 2月28日
網上報名: 3月6日8時30分至3月10日14時30分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3月6日至3月10日16時30分
網上繳費:3月6日8時30分至3月11日14時30分
打印準考證:4月16日至4月22日
筆試時間: 2017年4月22日
筆試成績查詢: 參照公告
麵試: 參照公告
體檢:參照公告
公示:參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