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後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為準;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可比照大專學曆報考);
(六)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籍(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