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標
到2020年,逐步建立一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 重在改變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辦法,克服唯分數論。
新方案從2017年秋季入學七年級新生開始實施改革試點工作。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改變考試科目構成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除改革前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十個科目外,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也均納入考試範圍。

改變考試內容

在考試內容上強調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係統性及綜合性,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杜絕偏題、怪題,更加注重考試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

明確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科目實行紙筆考試;

物理、化學、生物科目采用紙筆考試和實驗操作方式進行;

物理和化學、生物和地理、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科目的紙筆考試采取同場分卷方式進行,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科目實行開卷考試;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科目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結論性評價相機和的形式,以紙筆開卷考試和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信息技術科目考試采取上機操作方式進行;

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考查科目根據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安排。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學完即考”的原則。

科目考試時間

科目分值

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此次中考改革明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明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麵;

評價方式分為日常評價、學年評價和畢業評價三種方式;

學期、學年和畢業評價按照五大項評價內容分別以等級方式呈現。

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

學期和學年認定結果作為學生在校期間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畢業評價認定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擇優推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重要依據。

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新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暫不折算成分值計入中考總成績。盤錦市將逐步加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招生錄取中的權重,力爭在三年內實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招生錄取硬掛鉤。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根據不同等級折算成適當分值計入中考總成績,逐步打破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標準招生的傳統做法。

改革中考招生錄取辦法
堅持正確的招生導向

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

繼續實行體藝特長生招生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政策。各普通高中根據學校特色化發展需要,經市、縣(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可招收一定數量的體育及藝術特長生。

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針對綜合素質評價五大項評價結果中有三項及以上為C等級或一項為D等級的學生,不能報考中考誌願第一、二批次錄取的普通高中;“身心健康”項為A等級的學生,準予報考體育類特長生;“藝術素養”項為A等級的學生,準予報考藝術類特長生。

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完善招生計劃編製方法,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

嚴格控製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嚴格控製加分分值。

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