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於11月21日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成績查詢時間及入口

司法考試成績查分時間:2017年11月21日上午8時開始。

司法考試分數線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全文]

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於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後,應於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後,應於12月15日至29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後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台灣地區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應試人員在香港、澳門考區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內地駐港、澳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居住在台灣地區的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接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及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可在台北市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材料轉遞事宜... ...[全文]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資料準備
1

  (一)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曆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2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台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曆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

  (三)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4

  (四)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後複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成績核查須知

  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麵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考試承辦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麵申請。居住在台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台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麵申請轉遞事宜。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試網上成績查詢的時間一般為兩周左右,逾期將不能查詢... ...[全文]

證書管理

類:適用於報名學曆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曆為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曆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曆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曆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曆的規定而采取的措施。

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

資格授予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