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開考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的工作部署,本著“規範、穩妥、有序”原則,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廣泛調研論證,對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考試計劃(以下簡稱“舊考試計劃”)進行調整,製定了《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6版)》(見附件1,以下簡稱“新考試計劃”)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考試計劃課程對照表(2026版)》(見附件2,以下簡稱“新舊考試計劃課程對照表”)。現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考試計劃調整
(一)計劃調整時間
1.設置新舊考試計劃銜接過渡期,過渡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新考試計劃。
2.過渡期內,所有專業按照舊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舊考試計劃中涉及全國統考課程改造的,由其對應的新課程替代(見附件3)。過渡期結束後,除停考過渡專業外,其他專業均按新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
3.停考過渡專業執行舊考試計劃,直至停考過渡結束。停考過渡專業中涉及全國統考課程改造的,由其對應的新課程替代(見附件3)。
4.本次未調整的現代物流管理(530802)、金融服務與管理(530201)專業仍執行舊考試計劃,待國家新規範出台後再行調整。
(二)課程替代
過渡期內,考生仍按舊考試計劃申請畢業。過渡期結束後,未畢業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舊考試計劃課程,可按照新舊課程對照表中的對應關係替代新考試計劃課程。
(三)課程免考
在新的免考規定出台前,新考試計劃課程免考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畢業與學位
1.專科(高職專科)專業,無畢業設計(論文)要求的舊考試計劃畢業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有畢業設計(論文)要求的舊考試計劃畢業截止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為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與答辯時間,不安排舊考試計劃課程考試。
2.專升本專業,舊考試計劃畢業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為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與答辯時間,不安排舊考試計劃課程考試。
3.考生申請學士學位,須提前關注主考高校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學士學位的有關規定。
二、新考試計劃相關說明
(一)課程設置與學分
新考試計劃課程類型分為必設課程和選設課程。專科(高職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於15門,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專升本專業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於13門,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凡包含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的課程,考生須取得兩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二)教材與考綱
理論課程使用的教材與考綱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實踐類課程使用的教材以主考高校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