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簡章包括報考有關規定和專業課程考試安排。為方便考生查詢和報考,我省將專業課程考試安排分為理論和實踐性環節兩部分,每一部分又分為開考和停考兩類專業,每類專業按主考學校、開考方式、學曆層次、專業代碼和課程代碼排序,課程名稱前加注“*”的為受限課程。
二、為維護和保障停考專業考生的合法權益,為其創造更多考試機會,我省在停考過渡期內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區域經濟開發與管理(本科)、監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漢語言文學(專科)、英語(專科)、藥學(本科)、護理學(本科)、工程管理(本科)8個專業的課程考試安排(含實踐課程)。
三、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將對現開考的44個專業考試計劃進行調整,調整後各專業課程變動較大。為減少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對考生的影響,增加考生參加調整前課程的考試機會,2024年下半年我省在以往課程考試安排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增加了44個調整專業和後續調整專業的課程考試安排(含實踐課程)。
四、對既設有理論又有對應實踐性環節的課程,考生一般應在理論考試合格後,再報名參加該課程的實踐性環節考核。考生在所學專業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後方可報名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等畢業環節考核。
請有關考生按照我省專業停考和專業調整的時間節點及相關要求合理規劃、科學製定自身的課程學習和考試計劃,盡快完成所學專業的課程考試,並及時辦理畢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