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23年,全省約有26.4萬人報名參加理論課程考試(上半年約14.2萬人,下半年約12.2萬人),首次報考人數約4.3萬人(上半年約3.2萬人,下半年約1.1萬人),報考約75萬科次(上半年約41萬科次,下半年約34萬科次)。全年畢業人數約3.9萬人(上半年約1.75萬人,下半年約2.15萬人)。目前在籍考生人數約148萬人,其中活躍考生人數(近3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約43.5萬人。全年開考專業共計92個,其中70個本科專業,22個專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等10餘個學科門類,開考課程1000餘門,其中國家統考課程300餘門。

(二)機構建設情況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目前由廳學生處負責自學考試相關政策的指導管理。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具體業務工作的實施開展。各市州考委、考辦的相關工作一般由市州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開展,個別市州如株洲市、常德市、衡陽市等地考委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有關科室,其助學機構管理工作由相關科室承擔。我省設有省一級學會湖南省自學考試研究會,秘書處設省教育考試院。該學會於2010年5月,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湘潭大家、長沙理工、湖南農業大學、湖南工業大學、長沙市教育考試院等單位共同發起,經湖南省民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同意成立。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嚴格按照《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明確全省教育係統考試項目分成比例的通知》(湘財稅〔2021〕10號)和《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公布全省教育係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468 號)等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分成比例收取報考費等非稅收入經費。我院2023年度自考工作共計列支2206.91萬元,其中命題經費56.32萬元,製卷經費432.70萬元,考務經費140.86萬元,巡視經費8.6萬元,評卷經費341.27萬元,自考辦證經費158.25萬元,人員及公用經費分攤643.72萬元,其他經費分攤425.19萬元。

(三)主考學校工作開展情況

2023年,我省正常開展工作的自學考試主考學校32所,各主考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省《關於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操設計類課程考核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加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助學綜合評價標準體係(試行)》的通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頂替與課程學分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過程性考核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進行助學管理。

(四)助學機構管理與助學活動指導開展情況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主體主要有三類:一是主考學校,二是高職院校,三是非普通高校(含中職中專學校、專修學院、培訓學校)。2023年,我省加強自考助學機構的監督管理,引導助學機構規範有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氛圍。省教育廳、省自考辦於2022年年底啟動開展2022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年審工作,2023年對全省 154 個自考助學機構(含66所省屬高校,88個中職及培訓機構)進行了年審,並對年審結果進行了公示。對於108個年審結果為合格的自考助學機構換發新的自考社會助學機構登記證;對於29個不合格的自考助學機構,取消其助學資格,不得再開展自考助學活動;對於17個年審結果為整改的自考助學機構(含11所高校,6所中職或培訓機構),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後進行了複查驗收,14個自考助學機構驗收合格。2023年,全省經審查備案、具有有效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登記證的助學機構122個,全年參與自學考試線下助學活動的考生人數約6.99萬人次,參與網絡助學活動的考生人數約44萬人次。

針對個別群眾反映我省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工作試點期限已經結束,對網絡平台監管不到位,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存在影響自學考試公平等問題,我省仔細查找漏洞,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方案。為進一步規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為,增強自學考試的公平性和權威性,我省決定,從 2024 年入籍的新考生起,暫停自學考試網絡助學考核成績的使用。即,新考生參加網絡助學平台過程性學習並取得的考核成績,不納入自學考試科目總成績。此外,我省從2024年開始,啟用自學考試新係統“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台-業務協同門戶”,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的資質申報、招生宣傳、日常助學等進行全流程管理,以進一步提升我省助學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取得成效及典型經驗

(一)擬定考試計劃,加強專業管理

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2021年)》的要求,在省考委的領導下,依托有關主考學校,擬定了我省新版專業考試計劃及新舊專業課程銜接辦法征求意見稿,預計於2024年7月公布。2023年,我省適時停考生源不足的專業,妥善處理監所管理、教育管理、網絡營銷與管理等3個本科層次停考專業和新聞學、漢語言文學、英語等3個專科層次停考專業的後續工作。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印發的《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考課程安排》,完成了我省各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課程安排及教材目錄的編製工作,製定我省各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方便考生查閱與備考。

(二)加強資源建設,保證資源質量

2023年,由於教材改版或更新,我省根據需要及時新編、修訂了14門省考課程的考試大綱,力求為廣大考生提供最新最實用的學習資源。同時,根據《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學習資源主考學校自查自審辦法(試行)》,組織主考學校對網絡學習資源進行自查自審,鼓勵進行學習資源共建共享,為廣大考生提供更加豐富的學習資源。

(三)做好省級命題,確保試卷安全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嚴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工作規定》(國家教委第22號令)規定,采取全國統一命題和省級命題兩種命題體製。凡全國統一命題的課程,我們根據全國考辦公布的統考課程考試安排,申報並使用統考課程試卷清樣。2023年,省級命題主要采用的是卷庫命題方式,全年無試題失泄密事件發生。

(四)強化政策落實,完善考務考籍

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修訂《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加強考務、考籍管理科學化、製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建設,認真做好報名報考、考試組織、評卷、畢業審核等環節工作。4月考期,對湖南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常德同德中等職業學校、懷化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吉首大學師範學院等4所非中學考點安排駐點督考,10月考期,對懷化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非中學考點安排駐點督考,並加強了網上巡查,嚴格入場安檢,強化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兩次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五)結合調研實際,做好自考係統升級

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開展“走基層、找問題、想辦法、促發展”調研活動,積極應對基層反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台操作極為不便的問題,對該平台係統進行升級改造。升級改造後的自學考試管理與服務係統兼容主流瀏覽器,可滿足10萬用戶同時在線需求,涵蓋計劃、考務、考籍、助學等不同業務功能,能適應各級各類用戶需要,已於2024年初正式啟用。

(六)依托研究會,服務自考發展

湖南省自學考試研究會以“助力新時代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開展2023-2024年自學考試論文征集和評選活動,共征集論文40餘篇,評選出的優秀論文編入《湖南省自學考試研究會2023-2024年度論文集》,以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自考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服務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發展。

三、新形勢新問題

(一)資源建設麵臨壓力。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計劃預計於2024年7月進行公布,新專業基本規範的實施,將導致大量課程教材、省考課程考試大綱及學習課件麵臨更新壓力。

(二)省級命題麵臨壓力。新專業基本規範的實施,有相當多的由國家命題中心統一命題的課程調整到省級命題(新專業考試計劃涵蓋1000餘門課程,僅有200門左右課程由國家命題中心統一命題),專業考試計劃過渡期內,老計劃中的課程還需命題,命題工作量非常大,對命題管理工作人員提出了極大挑戰。

(三)平台優化麵臨壓力。我省於2024年初啟用了新的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台係統。新係統在試運行期間暴露出了一些問題,需要及時進行改進與磨合,以適應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的需要。

(四)助學管理麵臨壓力。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管理參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細則》(湘教考自字〔2013〕8號)執行,由於個別市州考委辦公室和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設置在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對助學機構沒有管理權限,而又要負實際管理責任,導致教育考試機構對社會助學機構的管理效率低,壓力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議

(一)抓好專業計劃。落實教育部政策規定,執行教育部開考計劃,公布我省新版專業考試計劃及新舊計劃課程頂替辦法,針對部分名稱代碼及學分有調整的課程,在保障考生合理利益的前提下做好新舊課程的過渡;完成我省全年度各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課程安排及教材目錄的編製工作。

(二)做好資源建設。按照新版專業考試計劃,統籌推進學習資源建設,組織相關學校的教師,對開考計劃中涉及到的新課程,編製新的考試大綱,對部分更新了教材版次的考試大綱進行修訂,為廣大考生提供更加豐富的學習資源。

(三)做好命題管理。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課程目錄》,大量原統考課程將調整為省考課程,按照命題工作規定,保質保量做好各次省級命題或省際協作命題有關工作。不斷優化自學考試命題及智能化組卷平台係統,更好地滿足我省自學考試命題工作的需要。

(四)抓好考務考籍。嚴格落實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及我省《考務工作細則》《考籍管理工作細則》,從嚴把關新生入籍、報名報考、考場編排、考試組織、評卷、成績公布等環節工作,保障考試組織實施各個工作環節有序銜接,確保考試安全公平。認真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考生注冊備案、考生身份基本信息修改、轉籍、畢業申請審核等工作。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的部署,積極做好自學考試基於專網的計算機化考試試點有關工作。

(五)做好助學管理。一是做好機構年審。根據考委、自考辦工作安排,做好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年審及管理工作。二是完善製度建設。完善社會助學機構登記備案製度,健全自學考試助學日常監管機製,積極推進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台助學管理功能的升級完善,不斷提升助學管理效能。三是加強工作交流。加強助學機構之間的工作交流與業務學習,促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健康發展。

(六)做好政策研究。積極參與高等教育學會自學考試分會科研課題研究,加強對自學考試專業建設、教材建設、資源建設、網絡助學、收費規範、助學機構信息化管理等熱點、難點工作的思考,為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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