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相關主考學校:
為了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2021年)》,以及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印發的《關於將質量管理與認證、質量管理工程兩專業列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有關規定,我省決定從2024年10月起,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等3個專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及主考學校
本次開考消防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管理與認證3個專業,其中消防工程、質量管理工程專業為本科層次(類型為專升本),質量管理與認證為專科層次(類型為專科),各專業主考學校詳見附件1,考試計劃詳見附件2。
二、報名報考
(一)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製,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港澳和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規定參加我省自學考試。
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須在規定的報名報考時間內,按照要求通過互聯網完成報名報考相關手續。
(二)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主考學校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考生按各主考學校規定向主考學校申請報考實踐考核課程。考生報考該類課程時,可向相關主考學校谘詢報考方法,各校谘詢聯係方式詳見附件1。
三、考試安排及使用教材
各專業首次開考課程的考試時間安排及使用教材詳見附件3、4。質量管理工程、質量管理與認證專業相關課程的考試大綱可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係統公告欄內(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載,消防工程專業相關課程考試大綱可在使用教材中查詢。
四、專業停考
各專業開考後,省考委可根據我省經濟社會需求變化及專業實施情況決定停考專業。專業停考後不再接受新生報考,並按規定設立過渡期,過渡期內繼續安排相關課程的考試,並為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辦理畢業證書。停考過渡期結束後不再頒發該專業畢業證書。
五、其他
(一)各主考學校要嚴格按照我省自學考試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管理相關規定,嚴格流程控製、嚴格審核把關,做好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的服務、管理等工作。
(二)符合相應學位授予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學位授予相關規定,授予相應的學位。各相關主考學校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校學位授予規定及變化情況,並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三)根據全國考辦相關精神,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港澳台考生既可報考各專業設置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以下簡稱“思政課”),也可不考思政課,加考其他指定課程。
專科層次專業思政課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代碼:0370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概論》(課程代碼:12656);如不考思政課,則須加考課程《公文寫作與處理》(課程代碼:00341)、《憲法學》(課程代碼:05679)。
本科層次專業思政課為《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代碼:03708)、《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課程代碼:03709);如不考思政課,則須加考課程《現代管理學》(課程代碼:00107)、《中國文化概論》(課程代碼:00321)。
請各相關單位按要求認真做好開考專業的相關工作,確保開考專業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附件:
1.開考專業及主考學校
2. 各專業考試計劃
3.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等3個專業2024年10月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4.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等3個專業相關課程使用教材表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