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6〕7號)、《教育部關於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曆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和2024年度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要求,經教育部評議,現將2024年陝西省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和校外教學點予以公布。
一、通過教育部彙總備案的2024年陝西省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及教學點可在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信息管理係統查詢。其中,專業設置備案結果查詢網址為(http://jxjy.moe.edu.cn/admission/index),校外教學點備案結果查詢網址為(http://jxjy.moe.edu.cn/teaching-point/index/),具體信息以平台公布為準。
二、各有關高校要主動在網站、公眾號、招生手冊等醒目位置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專業設置、校外教學點、報名渠道、學費標準、谘詢電話等招生辦學重要信息,及時回應考生關心、社會關切的相關問題。
三、主辦高校要堅決貫徹《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教育部關於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曆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和陝西省教育廳關於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曆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經教育部備案可正常招生的教學點開展校外教學點人才培養工作,完善繼續教育收費管理工作機製,委派專人按學年或學期統一收取學費,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實行線上自主繳納學費。校外教學點未經高校法人授權不得自行開展招生宣傳,不得虛假承諾、誇大宣傳或委托其他組織(個人)代為招生宣傳;不得提供“代報名”“代學”“替考”等違規托管服務;不得跨省開展招生和宣傳。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不符合要求的機構合作或放任“點外設點”等違規行為。
陝西省教育廳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