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省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滿足我省對專業人才和高素質創新人才的培養需求,現決定在有關主考學校增設 “法學(專升本)030101K”和“社會工作(專升本)030302” 、“工商管理(專升本)120201K”3個專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吉林師範大學開考“法學(專升本)030101K”和“社會工作(專升本)030302”專業;同意長春大學開考“工商管理(專升本)120201K”專業;以上專業自2024年9月起開始接受新生報名、報考,凡符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本專業。
二、主考學校的主要職責是:在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領導;參與自學考試命題和評卷工作;參與製定和修改自學考試課程大綱和實踐環節考核大綱;負責相關專業實踐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答辯;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完成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三、各項收費標準均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審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