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寧,1981年生於南京。1993年考取南京外國語學校,其間獲全國中學生英語(精品課)能力競賽和中澳國際英語能力競賽高中組特等獎。1999年保送進入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係口譯專業,其間獲第七屆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冠軍並出版譯著三本。2003年8月入外交部翻譯室,2004年9月公派赴英留學(課程)。曾先後擔任兩任外交部長李肇星、楊潔篪隨身翻譯,現為習近平、李克強的首席翻譯。
My English Journey
我的英語學習曆程
ColinPowell說過,沒有美國就沒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沒有那本風靡一時的My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為英語的緣故,今天的我不會是這樣,也就不會有這篇文章。Powell說過,自己是a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為題記。
ABumpy Start
曲折的開始
開始接觸英語是在小學五年級。那時每學完一課,老師會在黑板上寫下生詞的中文,然後找人上去寫英文,完了再帶大家讀一遍。為了不當“出頭鳥”,每到英語課,一向很皮的我總是變得很乖。可這一天終究躲不過,雖然手心寫了“阿姆布熱拉”之類,可在黑板前吭哧了半天也沒把umbrella拚對。
小學升初中英語考了96,但周圍清一色的滿分讓我抬不起頭來。好在英語要折成20分滿分——加上我語文不錯——才勉強進了外語(課程)學校。
外語學校集中了全市的優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厲害——告訴我他有英文名了,叫Superman。但第一節課過後,他終究沒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師給我們取名:我叫Peter,他叫Paul——日後有人調侃:“XX催你還錢,沒錢就找孫寧借”,打成語一個:robPeter to pay Paul。
這堂課讓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學語言的料。同班一個女孩的名字(Laura)我舌頭怎麼也繞不過來;課代表名字(Margaret)的拚寫是到初三時才記住的。
Getting on My Way
上路
孺子不可教,但老師卻有教無類。中學第一位英語老師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齡。程老師要求很嚴,但我們卻很感激她:沒有嚴師,哪來高徒?她上課條理清楚,一絲不苟;課下還主動幫我們答疑,給我們念詩,教我們唱歌。初二寒假前,程老師說下學期不教我們了,我知道當時我的眼裏是有淚水的。這就是我愛上英語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啟蒙老師。
磁帶上的那些“鳥語”,我很快就聽懂是什麼了。相信下麵幾句在日後外校同學聚會時都會提起並得到大家響應:Meet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 Krisp … 這就是被我們簡稱為3L的Look,Listen and Learn!,那代學子心中的經典。
愛屋及烏,我們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編者,一個禿禿的小老頭。數年後某天下午,老先生辭世的消息從收音機裏傳來,才好像真正宣布那個時代的終結。現在,每當我看見外研社邊老先生的塑像,就會默默祈禱每個剛開始接觸英語的人都能有我這麼幸運,有本好的啟蒙教材。
雖然喜歡英語,可高分總和我無緣。有半年時間,我的英語成績一直在88到89.5之間徘徊。“Peter,怎麼又是89.5,不能再高哪怕0.5分?”程老師曾經恨鐵不成鋼地問我。其實,鐵不是剛,不全是因為粗心,也不總是運氣不好,全是因為火候未到。隻要點破了那層窗戶紙,就會豁然開朗。
舉個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chimney。全班有一半同學都想到了,就是不會拚。拿到卷子我才悟到:原來拚寫多數情況下都是按讀音走的呀!這麼簡單的道理,原先怎麼沒想到呢?
除了頓悟,還要善於觀察、歸納。語言不是數學,沒有一定之規,有也總有大量例外。但縱使歸納錯了,也是一個收獲,不是嗎?一次測驗,考stop後麵跟的動詞形式,當時雖學過like加不定式和動名詞的區別,但沒學過stop加doing,更別說to do,考得有點超前。但我想,既然like有這樣的區分,stop可能也有吧,於是選了to do。
試卷發下來,我錯了。但我覺得自己比那些無論是(扔硬幣)蒙對的還是想都不想就填了to do的人都厲害,因為我動了腦筋。雖然我的推斷最後證明是錯的,但通過這麼一番類比,我對stop todo和doing的分別印象一定比別人深,這就是收獲。
找到了這樣一個竅門,我以後每次英語都考在九十分以上,再沒有失手過,還不時拿第一,先是班上的,然後是年級、省市乃至全國。英語學習的輕鬆,還帶動了我其他課的成績,從“一枝獨秀”到“春色滿園”。
Is There a Short Cut?
有無捷徑
如果就此以為學英語有捷徑,那就錯了。有的辦法雖然“笨”,隻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有效果。“笨”辦法有很多,我願意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實踐過、確實感到有用的幾種。
一是聽錄音。初中時要求,每篇課文要聽三十遍。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堅持下來,我反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著隨身聽(那會兒還沒有複讀機),聽一遍在紙上劃一道杠,直到劃滿六個“正”字。雖然不能說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麼多小時聽下來,對語感是一個很大的提高。當然,錄音質量一定要高,最好是英語是母語的人用正常速度錄製的,那種嘩眾取寵的“洋話連篇”之類就像魔咒,聽得越多壞處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學3L時,老師上課要大家口頭輪流造句,下課還要付諸筆頭,造一頁紙、大約十來句。我的句型就是這樣學來的,一點秘訣都沒有。當然,抄的時候不能“有手無心”,當時抄錯是要重罰的。
三是默讀。平時做題、溫書總是喜歡讀出聲來。時間一長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獲:語感比同齡人好了許多,應該得益於此。
用功,再加上點巧勁,進步會更快。要善於琢磨,舉一反三。我記性差,不願背(課文、單詞、語法),就試著多理解,理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twothird還是twothirds,中間有沒有連字符?一般說onMonday,但前麵的介詞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說fishand chips,反過來就不行呢?這些都是我研究的對象。得到了答案還不滿足,總要想一想能不能推廣到其他地方,舉一反三。
做題也一樣,每次都會問自己:出題人想考的是什麼?這樣,就不用陷於題海戰術,白白浪費掉寶貴的時間和學英語的興趣。那時隻要考英語,前一天我準保在家看閑書或溫習其他功課,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學期,我開始覺得自己上課“吃不飽”,怎麼辦?自己“開小灶”。當時廣播裏介紹台灣的一個英語教學節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裏就癢癢的,也沒管學校隻教到一般過去時的規則變化,就“初生牛犢不怕虎”,買了書和磁帶,跟著學了起來。剛開始很吃勁,生詞多,語法沒見過,經常莫明其妙。好在廣播裏老師教得耐心,我學得專心,漸漸地“攔路虎”少了。到了後兩冊,則幾乎沒有什麼難點,跟複習一樣了。
有了這次經驗,我就一發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學起了FamilyAlbum USA。剛開始每課恨不得能有幾十個生詞,正常語速、美國口語不太習慣,有時根本不知所雲,別提多鬱悶了。但我沒有放棄。單詞多,就一個一個查。一本《新英漢字典》,沒多久邊就被我摸黑了。語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學進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這樣,學習的勁頭越來越大。但我沒有急躁冒進,而是反省自己:自學沒有老師指點,會不會學得太“油”了?於是想要找本紮實的教材幫自己夯實基礎。恰巧這時中央台要播“零起點”的《許國璋電視英語》。我沒覺得從頭再學一遍字母、發音是浪費時間,兒時學書法的經曆告訴我,基礎越紮實,日後才能學得越快。整整一年,從ABC到魯濱遜的故事,書上留下了我詳細的筆記,課後習題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寫在了留白處,到現在都是我輕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學魯濱遜“伐木造船”時,我並沒想到五年後大學的泛讀課上會要求我們讀這本書,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經一個字一個字地把這本書啃了一遍。學《看聽學》時,也完全沒想到日後會與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愛不釋手。
“牛抗”(New Con的昵稱)課課都堪稱經典,每冊都有自己的風格,字裏行間透著英國人與生俱來的幽默和高貴。這套教材影響之大,有很多趣聞可資佐證。隨便拉一個外校畢業生,讓他說出一到三冊第一課的標題相信都不是難事:從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課都是一段美好的回憶。大學寫作課,一次題目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學中隻要學過《新概念》的很難找到不用Such is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譯課,老師問“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怎麼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張口就來:one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這裏要提到許多外國語學校的一個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寶:背課文。初中三年,從3L到NCE前兩冊一共360課,我們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誦讀先賢哲言,否則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學外語其實也一樣。如果說我現在有什麼後悔的話,就是覺得當時背的東西不夠多。
學完了3L最後一課,快樂、充實的初中生活就要結束。暑假做了遍當年的高考(精品課)英語題,用了一半的時間,居然也能得131分。雖然知道標準化命題不能反映客觀水平,做題在行並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裏還是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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