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重慶市江北區教委獲悉,江北區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已於近日發布。政策規定如下:
小學入學年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兒童,應當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學生,兒童入學年齡可放寬到7周歲。
全區公辦小學招收符合以下情況的適齡兒童:
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適齡兒童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戶籍登記地與適齡兒童、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一致,居住地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一致,戶主、房產是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戶籍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視為符合“三對口”:
適齡兒童因父母無自購房,戶籍長期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範圍常住的,戶主或房產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適齡兒童父母雙亡、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與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一起且實際居住、戶主和房產是其他法定監護人。
特別提醒
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且長期實際居住,但不符合以上“三對口”的適齡兒童,全區公辦小學在保障“三對口”入學基礎上予以招收,額滿為止。
江北區戶籍小學畢業生按照“對口和劃片、統籌安排”方式升入本區公辦初中繼續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江北區戶籍、本區小學畢業生按照“三對口”或“劃片”學校對口升入初中。
江北區戶籍、非本區小學畢業生,在原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小學畢業後需回本區就讀初中的,由家長在7-8月向區教委提交本區入學申請和有效、合法證明(戶口、房產證、社區居住證明等其他印證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區教委根據就先就近原則和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2015年秋季學期起,全區公辦初中停止招收推優生、保送生和特長生,今年繼續實施該政策。
非江北區戶籍學生入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為盡力滿足非江北區戶籍入學需求,江北區指定學校在學位空餘情況下,招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必要條件)的非江北區戶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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