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印發2020年應屆中職畢業生參加對口 高職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體育)局,各中等職業學校、各內地西藏中職班辦班學校:
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麵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要求,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穩步推進《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總體工作部署,加快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職業教育的要求,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加快培養國家發展急需的各類技術技能人才,有序推進我區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確保我區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從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促進教育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維護我區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廣大考生切身利益的高度,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重環節、抓細節。以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為核心,狠抓工作紀律,逐一明確工作預案、逐一明確工作責任、逐一明確溝通渠道,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製,切實做好我區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招生各項工作。
(二)落實安全責任。要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建立健全考試招生工作“一把手”製度,對重點環節過程,要加強監督,主要負責同誌要親自過問,把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安全保密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崗、任務落實到人。堅持從嚴要求,強化過程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標準化考點的維護和升級,升級完善各項技術措施,嚴密做好考務組織和考場管理,加強考風考紀監督。要做好對口高職考試招生工作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建立健全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製,加強對輿情和突發事件的研判預警,細化完善應急預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三)明確工作職責。考生就讀學校是責任主體,負責考生報名、信息審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紙介質檔案組建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強報名、考試、填報誌願、錄取等主要階段,對考生的指導工作。
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內地中職班校考生報名資格及材料審查工作由區內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考生就讀學校及班主任負責;區內中職學校考生報名資格及材料審查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考生就讀學校及班主任負責。
區內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各地市招生辦、考生就讀學校務必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後,根據報名情況再次進行複查,要層層把關、協同負責,做好區內外中職畢業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如因資格審查不嚴,出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專業不對口的考生等情況,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報名工作負責人和報名資格審核人的責任,並取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專業不對口的考生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規範招生錄取管理,嚴肅工作紀律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開。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各環節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方式和時間,既要促進招考信息公開,又要注重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安全。
(二)強化招生信息安全。高度重視信息安全防護工作,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安全漏洞。加強對重要設備、信息係統和網站的運行監控和安全監測,進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擊、防篡改、防癱瘓、防竊密的技術措施,確保信息係統安全可靠運行。切實加強考生報名、誌願填報密碼保管、發放和報名、誌願確認等環節管理,防止考生報名、誌願填報賬號被他人盜用或非法操控,嚴防報名、誌願被篡改。加強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招生考試和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三)嚴格招生工作秩序。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
(四)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強化招生宣傳,優化考生服務
(一)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要主動加強正麵引導,把握輿論導向,積極運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等媒介主動發聲,做好政策解讀、誌願填報、信息查詢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健全信息發布機製。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加強輿情監控,防範助考犯罪、招生詐騙、虛假宣傳等有害信息傳播。
(二)加強考試招生誠信教育。要進一步健全考試招生誠信製度,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有關涉考條款,加強考生誠信檔案管理,並在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須知等材料中加大誠信宣傳,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製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
(三)做好考試招生服務保障。要進一步優化考試服務,嚴格落實國家和各省(市)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優化工作流程,嚴防報名、誌願填報等各階段出現人員大規模聚集等問題,切實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各地各校要積極做好誌願填報指導服務,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參考信息和谘詢指導。
(四)規範招生宣傳。要充分發揮公安、網信、市場監管等招委會成員單位的作用,對非法中介機構、網站和APP開展專項治理,依法依規查處有關虛假宣傳、違規經營的機構。招生錄取期間,各地各校要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谘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訪,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本通知未經西藏自治區教育廳或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批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截取轉載相關條款解讀,不得將本規定內容用於其他用途,違者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職學校並遵照執行。
聯係人:
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瓊珍(0891—6322440)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馬林(0891—6599513)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內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央宗(0891—6599521)
附件1:2020年西藏自治區對口高職考試招生規定
附件2:2020年西藏自治區對口高職專業對照
西藏自治區教育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2020年西藏自治區對口高職考試招生規定
為認真做好我區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特製定本規定。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實行單考單招,考試時間與普通高考分離,單獨錄取。
(三)應屆普通中職畢業生可以兼報普通高考和對口高職,學生自願選擇。已被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對口高職錄取。
二、報名
(一)報考規定
1.參加對口高職考試的應屆中職畢業生,隻能報考2020年我區對口高職招生計劃中對應專業類別(見附件),專業不對口的不允許報考,往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2.區內脫貧攻堅專項計劃及分段製協議招生計劃的畢業生必須統一報名參加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否則不予錄取。
3.內地西藏中職班3+2畢業生不得報考我區對口高職考試。
4.脫貧攻堅專項計劃及分段製協議招生計劃為限報計劃,脫貧攻堅2年製及“3+2”、“1+2”學製、分段製協議畢業生必須統一報名,其他考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辦法
1.對口高職考試報名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按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辦理集體報名、確認、體檢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標準采集考生信息,各地市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做好相關政策宣傳解釋及報名組織工作。
2.參加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的區內外中職學校,學校要指定責任心強、熟悉業務並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能的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
3.考生報名信息由就讀學校統一網上填報,並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傳考生報考材料,按規定時間組織考生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生成考生的網報用戶名和密碼,通過各學校聯絡員統一分配給報名學校,學校以班級為單位組織統一報名,登錄報名係統填寫報名信息。網上填報報名信息時間為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網上資格審核和信息確認時間為6月16日至6月25日。具體報名係統地址及報名流程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供給各校聯絡員。
4.在確認報名信息時,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費、考務費和考試文具費。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生30元,考務費每生每科16元,考試文具費每生15元。
5.6月26日前,區內外中職學校打印本校考生報名信息表,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信息無誤後,裝入考生檔案。
6.2020年我區在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裏設立考區。
(三)報考資格審查
1.考生須接受我區有關部門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內容主要為考生的學籍和報考材料等。
2.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實行部門分工管理,專人負責製。內地中職班校考生報考資格及材料審查工作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內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考生就讀學校負責;區內中職學校考生報考資格及材料審查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考生就讀學校負責。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及檔案管理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麵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鑒定內容應完整、真實、準確地反映在考生評語中。
2.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有危害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言行;
(3)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二)體檢
1.凡報考對口高職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
2.考試結束後,考生須參加由所在地(市)招生辦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3.考生須認真核對本人體檢信息,因核對失誤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體檢信息由考生體檢所在地(市)招生辦組織錄入、校對、修改、打印,考生簽字確認。
5.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有關規定收取。
(三)檔案管理
1.考生檔案是高職學校考察和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分為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兩部分。
2.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學習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體檢信息、誌願信息、對口高職成績信息、考生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報考學校(專業)誌願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凡無檔案或檔案材料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予錄取。由此造成的後果由有關責任人(單位)承擔。
四、考試
(一)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專業綜合4門,總分750分,考生按照所報考高職專業大類參加考試。區內中職學校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參加考試,內地中職班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回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命題
2020年我區對口高職招生考試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並負責試卷及答題卡印製工作,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具體實施。試題在啟封及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三)時間
對口高職考試定於7月12日至13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係統生成的時間為準。
五、評卷
2020年區內對口高職招生考試評卷、登分、彙總及成績複查工作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統一組織,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具體實施。今年我區對口高職招生考試采取網上評卷方式,各校須對考生加強考前答題指導和培訓,確保考生在正式考試中規範作答。
六、誌願填報
(一)2020年對口高職考試招生仍實行全區統考統招,因對口高職跨省招生具體招生學校、專業、人數尚未確定,所有考生按照專業大類報名並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後填報誌願,誌願填報時間及具體辦法另行通知。《西藏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公布後,可在對口高職生源招生計劃中了解具體招生學校、專業、學製、人數、學費等。
(二)所有考生一律在網上憑報名號、密碼、短信驗證碼登錄對口高職誌願填報係統填報誌願,並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他人篡改。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七、錄取
(一)對口高職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考錄取結束後進行,對口高職招生錄取實行網上填報誌願,采取“平行誌願”一次性投檔,設置“專業調劑”。每個考生隻能按照所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對應院校與專業,不得跨類混報、重複填報。對口高職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誌願”,按照招生計劃、學生填報誌願及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生源不足院校通過征集誌願方式解決,通過征集誌願生源仍然不足院校,通過調劑錄取專業對口、分數優先的考生解決。
(二)對口高職考生被普通高考錄取的不再參加對口高職錄取。
(三)已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其他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安排補錄。
(四)對口高職錄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共同按要求完成。
八、信息公開公示
(一)各級招生辦、有關招生高校、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學生管理工作處應按照有關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考生谘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考生成績和錄取結果的查詢辦法、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填報誌願和錄取時間安排、未完成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等信息。
(二)各級部門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地(市)招生辦和考生就讀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當年8月底。
(三)各級部門須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並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九、附則
(一)考生可登陸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及時查詢有關工作安排和各類招考信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址為:http://zsks.edu.xizang.gov.cn。
(二)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本規定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
附件2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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