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稱,孩子住了6天院,醫藥費花了近三萬元新文化記者王躍攝
近日,網友“長春一根煙”爆料:長春拖拉機幼教集團幼兒園的一名男童,放學後在幼兒園內玩蹦床,導致骨折。目前孩子正在醫院接受治療,花費了幾萬元,家長找園區負責人協商治療費用問題。
家長:幼兒園應負一定責任
昨日中午,記者在長春拖拉機幼教集團幼兒園門口見到了受傷男童的父親劉先生,據劉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9月12日下午四點半左右。
“我兒子今年5周歲,當天下午,孩子爺爺去接孩子放學,接到孩子後,孩子就在幼兒園裏玩起了蹦床,玩著玩著就出問題了。”劉先生說,當時孩子跟爺爺說腿非常疼,隨後家人立即將孩子送往吉大二院進行檢查,經醫生診斷,孩子的右腿骨折。
劉先生稱,事情發生後,孩子在醫院住了6天,其間隻有兩名老師來看過孩子。“學校的領導一個都沒來,醫藥費花了近三萬元。”劉先生說,孩子出院後,他第一時間找到幼兒園,希望幼兒園的相關領導能夠給一個說法。
“畢竟孩子是在幼兒園裏麵受傷的,玩的也是幼兒園的娛樂器械,我覺得隻要孩子沒出幼兒園門,學校多少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而讓劉先生沒想到的是,當他找到長春拖拉機幼教集團董事長張女士時,對方卻表示,事情發生時,幼兒園已經放學了,園方沒有任何責任。“當時那個董事長態度很強硬,說幼兒園沒有責任,還說她從教40多年,從來沒有人找她要過說法……”劉先生稱,目前孩子還將麵臨進一步治療,他希望學校能夠拿出一個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幼兒園:可走法律途徑
當天下午2點左右,記者來到長春拖拉機幼教集團幼兒園對此事進行了解,通過幼兒園門衛,一名自稱在幼兒園辦公室工作的“負責人”從幼兒園樓內走了出來,得知記者前來采訪,該負責人並未讓記者進入幼兒園。
“我們不能接受采訪了,想要解決問題,就通過法律途徑吧。”該負責人姓王,她隔著幼兒園的鐵門告知記者和傷者家屬,學校的園長不在。
記者提出想要看一下導致孩子受傷的蹦床,該負責人同樣表示不方便。“我們幼兒園的娛樂設施都經過檢查的,如果有疑問,可以請相關部門來檢查。”
劉先生當即告訴記者,孩子受傷當天是通過蹦床側麵的漏洞爬到蹦床上去玩的,“如果幼兒園能維護好園內的設施,孩子是不是就不會受傷了。”
麵對這個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園內的蹦床平時都是上鎖的。“側麵的洞都是孩子和家長扒開的,我們也都提醒過家長,放學後不要在園區內玩耍,平時蹦床都是老師看著孩子才能玩的。”負責人說。
律師說法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表示,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若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因此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若在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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