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5年虹口區學前教育入園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公辦、民辦幼兒園:
為積極應對入園高峰,進一步加強本區學前教育入園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1年本市學前教育入園工作的指導意見》、《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政策解釋口徑》的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現就2015年本區學前教育入園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要求
1.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係,積極應對入園高峰,以兒童發展為本,基本滿足本區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2.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統籌協調”的原則,按照區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實際狀況,統籌區域學前資源。各級各類幼兒園製訂好《幼兒園招生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努力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各類幼兒園不得對入園兒童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
3.各級各類幼兒園應按照區統一規定的時間節點開展入園報名工作,招生入園過程中須認真核查兒童入園所需的有效證明材料,有序安排入園。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讚助費、擇園費、借讀費等。
4.加強民辦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核準入園計劃,民辦幼兒園的入園辦法(招生通告)、相關廣告及簡章等經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5.適齡兒童入園前應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園。對於能堅持正常集體活動的殘疾兒童,根據其殘疾類別安排至相應的學前特教班或附近的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
6.區教育局和各幼兒園通過本單位網站,以及張貼通告的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學前教育入園工作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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