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麵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關於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4號)要求,特製定我校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招生範圍及計劃
(一)我校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以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區域名單為準。
(二)2023年招生計劃90名,招生專業詳見附件《雲南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招生專業目錄》,分省招生計劃參照各省(區、市)報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實際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準。
二、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符合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申請流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係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申請手續。網報結束後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須包含係統生成的所有頁麵),考生本人逐頁簽字後由所在中學審核並加蓋校級公章,然後將申請表掃描或拍照(確保清晰、真實、完整),於截止日期之前在報名係統中提交。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錯誤或有虛假內容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後果。考生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四、資格審核
有關省份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後,我校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名單,並於2023年5月31日前上報教育部,同時在雲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成為我校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五、錄取辦法
(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須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並根據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填報誌願,按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所在批次錄取。
(二)高考投檔成績達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錄取控製線,且在高考誌願的相關批次填報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將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在相關批次填報我校誌願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資格。
(三)實行新高考改革或合並錄取批次的省區,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參考錄取控製分數線。
(四)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區,考生填報專業誌願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當地公布的對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六、監督機製
(一)我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按規定開展招生監督工作。
(三)考生須遵循“誠信”原則,遞交的所有材料必須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當年專項計劃報考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已取得學籍的將取消學籍,已畢業的注銷畢業證及學位證。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七、聯係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貢區大學城東外環南路 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50500
谘詢電話:0871-65939873
監督電話:0871-65033908
網址:http://www.zsb.yn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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