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名:“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 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校址: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海天大道268號;岱山校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縣啟航路2號。
第三條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為13853,浙江省招生代碼為0111。
第四條 學校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五條 學校層次:專科
第六條 學校簡介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海天佛國、漁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是一所以航運類專業為龍頭,海洋裝備製造、港貿物流、石油化工等專業(群)為主體,其它專業協調發展,涉海特色鮮明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於2004年2月籌建,2006年2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正式成立,2009年通過教育部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學校占地約600畝,建築麵積16萬平方米。現有全日製高職學生5800餘名,成人教育學生1700餘名。現有教職工400餘名,其中專任教師近300人,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教師77名,研究生學曆(學位)教師占比65%,30名教師列入省市各類人才計劃項目,80%教師具有“雙師”素質。
學校緊緊抓住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機遇,積極對接江海聯運服務中心、波音完工與交付中心、綠色石化基地等國家戰略和重大項目,現開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船舶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港口機械與自動控製、飛機機電設備維修、智能控製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港口與航運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商務英語、國際郵輪乘務管理、食品檢測技術、應用英語、工業機器人技術、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等25個高職專業,其中航海技術是全國職業院校交通運輸大類示範專業、浙江省優勢專業,輪機工程技術、船舶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運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國際郵輪乘務管理等5個專業是浙江省特色專業,擁有多門國家級、省級精品課程和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有校內外實訓室和實訓基地200多個,其中4個為省級示範實訓基地,17個實訓基地得到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支持建設,擁有先進的船舶操縱模擬器等實訓設備和海上訓練基地等實訓場所,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價值近億元,是浙江省“數字校園”示範校。
學校堅持“德行四海”校訓,大力弘揚“勤實”校風,始終堅持以生為本,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符合專業發展需求,具有基本專業理論,熟練職業技能,較好英文水平和敬業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學校著力提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建有大學生科技園、創業孵化園,近3年來,學生共完成省級以上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40餘項,在全國和全省各級各類比賽中獲得獎項100餘項,其中一等獎或第一名40餘項,其中,連續兩屆獲浙江省航海院校海員技能大比武團體冠軍,連續三屆獲全國海員技能大比武三等獎;獲全國海洋航行器設計與製作大賽特等獎和一等獎;獲全國旅遊院校服務技能大賽兩項第一和團體一等獎;四次獲得全國高職院校市場營銷技能大賽團體一等獎;獲全國大學生“學創杯”創業大賽一等獎等等。學校結合專業和區域特色,積極開展國防教育,被評為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全麵推行ISO9001:2015質量管理體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規則,是中國政府履行《STCW公約》的履約院校。是中國海員技能大比武基地、浙江省外派海員勞務培訓基地、舟山市漁農民轉產轉業培訓基地、舟山市江海通航船舶船員培訓中心,是長江經濟帶六省二市“江海聯運”產教聯盟理事長單位,目前開設國家海事局批準的各類船員培訓項目27項,培訓船員總數超過14.6萬人次,被評為全國職工培訓優秀示範點。
積極開展校際合作交流,開展學生互派、學分互認。大力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國(境)外10餘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關係,經教育部批準,與烏克蘭馬卡洛夫國立造船大學共同實施船舶工程技術專業、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已累計輸送4批畢業生到烏克蘭深造,部分學生取得碩士學位。積極服務“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航海教育,建有浙江-巴新國際海事學院、浙江-烏克蘭國際海事學院。學校還是香港船東會與中國大陸航海院校聯絡及合作網絡院校,國際航海教師協會等國際組織成員。學校與香港董氏集團、新加坡萬邦集團、日本常石集團、美國皇家加勒比郵輪有限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海內外知名企業建立了緊密合作關係,與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東方海外海事學院,培養國際海員。
學校堅持 “國際化、應用型、地方性”的辦學定位,堅持“立足舟山、服務浙江、麵向海內外”的辦學方向,緊緊圍繞國家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全麵對接地方產業發展,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以服務地方為宗旨,高質量提升辦學內涵,高質量推進黨的建設,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實力強、專業精、特色鮮明、設施先進、區域作用顯著的具有國家示範水平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主要麵向浙江省統一高考普通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同時麵向安徽、貴州、河南、江蘇、江西、湖南、湖北、甘肅、四川、廣西、新疆等省份招收高職學生。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公布的計劃為準。如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所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製,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全麵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麵向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報誌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專業平行誌願、分段投檔名單,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三段錄取後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誌願錄取。
第十條 麵向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錄取方式: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分類別、專業平行誌願投檔名單,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後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誌願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在外省招生錄取方式: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批次、投檔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專業誌願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專業計劃數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新高考試點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學校專業培養以英語為外語考試的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和相關專業報考說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的學生參加海船船員相關證書考試時,身體條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具體如下:航海技術專業男生身高應不低於165cm,女生身高應不低於160cm;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身高應不低於155cm。海上類專業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0.8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力均能達0.4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1.0及以上;無紅綠色盲。
報考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參加國際郵輪就業麵試時,身體條件須符合: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五官端正,無紋身,麵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楚,無色盲、色弱。
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無色盲、色弱。
第十四條 錄取到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的考生,在學校岱山校區就讀。
第五章 學製、學曆及學費
第十五條 學製3年。考生錄取後通過規定年限學習,成績合格,頒發經教育部注冊的畢業證書,學曆文憑為專科(高職)。
第十六條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學生按照國家海事局規定可參加相應海船船員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證書全國統考。
第十七條 中烏合作辦學項目(含船舶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專業)學生,順利修完中烏合作辦學項目課程後,畢業時可獲得“雙文憑”,即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烏克蘭馬卡洛夫國立造船大學船舶設計與安裝專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專科畢業證書;並可以申請赴烏克蘭馬卡洛夫國立造船大學攻讀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公布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住宿費規定。我校三年製高職學費標準: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物流管理、商務英語、應用英語、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七個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年;船舶工程技術專業(中烏合作項目)學費為16000元/年,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中烏合作項目)為18000元/年;其餘專業為6600元/年。以上學費標準均包括人才培養方案內的職業技能培訓費用。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新生複檢:新生入學由我校組織進行全麵體檢複查,凡複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學校相關規定的,可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檔案:浙江省新生須憑學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學校(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並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學校;外省新生按各省已錄取考生紙質檔案遞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生獎助措施:學校建立和完善了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資助、困難結對、困難基金 ”以及“綠色通道”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幫困助學政策體係,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第七章 招生谘詢及監督
第二十二條 招生谘詢聯係方式
1.聯係電話:(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傳真)
2.聯係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海天大道268號,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郵編:316021
各二級學院(專業)招生電話:
航海工程學院[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港口與航運管理(航運管理方向)]:0580-2095176 2095049
船舶工程學院(船舶工程技術、船舶電氣工程技術、港口機械與自動控製、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無人機應用技術):0580-2095081 2095077
港口管理學院[港口與航運管理(港口管理方向)、報關與國際貨運、商務英語、物流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數字媒體藝術設計]:0580-2095057 2095058
海洋旅遊學院[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國際郵輪乘務管理(領隊方向)、食品檢測技術、食品貯運與營銷]:0580-2095093 2095096
國際教育學院[船舶工程技術(中烏合作)、工業機器人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中烏合作)、應用英語]:0580-2095627 2095033
石油化工學院(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0580-4489050 4406279
3.學校網址、二維碼及微信公眾平台
(1)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址及二維碼:http://www.zimc.cn
(2)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址及二維碼:http://zs.zimc.cn/
(3)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學院招生微信公眾平台:zimc_zsb
第二十三條 我校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校監察室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80-2095018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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