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信息
學校全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部委碼: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郵政編碼:310018;學校網址:https://www.hzvtc.edu.cn;辦學類型:公辦;辦學層次:普通高職;頒發學曆證書: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條 招生機構
學校建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麵負責學校提前招生工作,製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辦公室。成員由學校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和參與提前招生的專業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提前招生工作。
(三)學校將分專業成立提前招生測試專家組。成員由相關二級學院領導及校內外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確定提前招生測試方式及測試內容,負責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提供測試結果。
(四)學校紀委辦公室為提前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提前招生全程再監督,接受考生舉報並檢查。提前招生工作實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製度。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四條 招生專業與計劃
2021年,學校設置提前招生專業11個,麵向普高招生考生,總計劃370人,具體計劃數、招生對象與收費標準等情況詳見下表。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五條 報考條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報考條件,並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考生需取得所有科目學考成績;外省學考成績需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後予以認可。
4.對於應屆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裝設計與工藝(時裝零售與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報考要求:身體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肢體健全,無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製藥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專業報考要求:無色弱。
7.服裝設計與工藝專業報考要求:無色盲。
8.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製藥技術專業報考要求:考生轉氨酶正常。
上述條件需在報名資格確認時提交學校證明材料。報名資格確認時同時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9.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科目及折算比例
第六條 報名方式與流程
1.網上信息輸入
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s://zs.hzvtc.edu.cn )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並於4月1日16時前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凡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
2.繳納考試報名費
學校根據考生在我校提前招生係統報考網上確認的結果,劃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入圍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繳費:
①登錄支付寶,搜索“公共支付”,在“我要繳款”欄目下方選擇“按繳款單號”,輸入自己的繳款單號,點擊下一步,確認信息與金額(每人140元)後填寫手機號(該手機號將收到繳款短信憑證),點擊“下一步”,進行政務支付。
②登錄浙裏辦,點擊“繳費”,在“我要繳款”欄目下方選擇“按繳款單號”,輸入自己的繳款單號,點擊下一步,確認信息與金額(每人140元)後填寫手機號(該手機號將收到繳款短信憑證),點擊“下一步”,進行政務支付。
繳費單號將會以短信形式於開放繳費前發送到考生網上報名時填的手機號中,考生也可以通過我校提前招生網站進行查詢。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支付完成後電子發票、繳款憑證號、校驗碼等信息將會以短信的形式發送到繳款單明細頁麵所填手機號中,若需要紙質發票,可於繳費當年至杭州市內的公共自助支付機,憑短信中的繳款憑證號和校驗碼換開,學校不提供紙質發票。
3.測試網上確認
4月15日-4月16日考生登錄我校提前招生係統,進行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後即視為測試網上確認成功。
4.注意事項
考生所繳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第七條 報名時間、地點與谘詢
1.網報時間:2021年3月10日至4月1日16時。
2.谘詢地點: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331室,郵編310018。
3.報名谘詢方式
(1)點擊學校招生網站(https://zs.hzvtc.edu.cn)。
(2)谘詢電話:0571-56700035。
(3)谘詢QQ:800028758。
第五章 綜合測試
第八條 考試(測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
第九條 考試(測試)方式與評分
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麵試、上機測試等。
3.考(測)試評分
招收各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
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具體換算表如下: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方式名單確定
招收各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專業科目成績換算分值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若經資格審核、現場確認及繳費後,報考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00%比例,則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
2.招生各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考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後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0%比例(人數四舍五入劃定)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3.招生各專業錄取,以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總分折算方式:總分(滿分為400分)= 高中學考折合成績(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4.招收各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普通高中學考折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考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創新實踐、運動健康、藝術素養的成績順序,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高中階段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或選修課程成績為優良的,在前麵同分規則下仍然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
5.若某個專業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於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0%,則按當日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85%比例(人數四舍五入劃定)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6.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後,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我校隻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7.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8.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9.錄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二條 實施進程安排
(一)2021年1月8日前完成方案上報工作,3月初向考生公布。
(二)2021年3月10日—4月1日16時,網上報名。
(三)2021年4月3日—4月6日16時,報考網上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考網上確認的考生將取消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四)2021年4月9日,公布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五)2021年4月10日—4月13日16時,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六)2021年4月15日-4月16日,測試網上確認,打印準考證。
(七)2021年4月17日,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八)2021年4月30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及“未錄取”考生名單(根據省考試院技能理論考成績公布適當調整)。
(九)2021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2021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一)2021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二)2021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三)2021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考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四)2021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五)2021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十六)結束網上錄取。
(十七)2021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八)2021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具體見報名條件第五條。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 提前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36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證書無效並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八條 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1)56700017。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1年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解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則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條 谘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谘詢電話:(0571)56700035
谘詢QQ:800028758
谘詢地點: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文澤路站、B1線、B支4線)
網址:https://zs.hz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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