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浙教試院[2016]13號《高職提前招生管理辦法》和《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的實際情況,製訂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製公辦地方性高等職業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浙江省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 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曆教育招生資格,頒發高職學曆證書。
第四條 學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訓,潛心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五條 學校位於湖州市高教園區,校本部占地麵積601畝,校園建設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氣息,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產學合作廣泛。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1年麵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計劃320名。(見下表)
第四章 報名與審核
第七條 報考對象:符合2021年普高招生考生報考條件,並已辦理普高招生考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第八條 報名方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21年3月20日8:30-3月30日17:00期間,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hzvtc.net.cn/),進入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係統報名並填報誌願。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位考生允許填報兩個專業誌願和“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網上點擊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可在提前招生報名係統中查詢報名結果,我校在報名結束之後統一進行審核。
報名谘詢方式
(1)現場谘詢: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6113辦公室)
(2)網絡谘詢:http://zs.hzvtc.net.cn/
(3)電話谘詢:0572-2363678
第九條 報名繳費:提前招生報名費140元/人,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需在4月3日-4月8日,登陸浙江政務服務(http://www.zjzwfw.gov.cn/),點擊“公共支付統一繳費入口”,選擇“按繳款單號”,在文本框中填入浙江政務服務網發至手機的“繳款單號”(手機號默認為學生報名時提供的號碼),點擊下一步,核對繳費信息,完成支付。在報名繳費期間,請注意短信查收,若未收到來自於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繳費短信,請及時聯係我校招生就業處。未在規定時間繳報名費者視同自願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 報名確認。
我校於2021年4月9日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繳費。經我校審核確定後,考生可登錄報名係統下載打印《提前招生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未在規定時間內繳報名費者視同自願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時間為2021年4月11日。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一條 學校綜合素質測試名單確定:按照專業填報,以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十門科目換算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以專業招生計劃5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先考慮第一誌願。如果專業第一誌願不能滿足專業招生計劃500%的報考比例,則在專業第二誌願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足,如果專業第二誌願不能補足招生計劃500%的報考比例,則在服從專業調劑誌願中隨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補足,專業調劑後,仍不能滿足專業招生計劃500%報考比例的專業,填報服從專業的考生即為參加該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如遇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十門科目換算成績總分最低分同分的情況,則同分的考生都允許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隻限於入圍的專業。入圍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在我校提前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換算成績如下表,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數據為準,十門科目總分按照公式為滿分300分。(以省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為準)
往屆考生“技術”科目成績折算以原“通用技術”科目成績等第替代。
成績折算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實施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綜合素質測試:各專業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滿分為300分,由考評組成員按照評分規則評分。
1.測試內容:以職業適應性為主。綜合素質測試重點評價學生的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主要內容是: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人文與心理素質;與所學專業相適應的氣質、興趣與服務形象;語言表達能力;其他與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要求。
2.測試方式與評分: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或本人戶口本)原件)。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若幹個考評組,考評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幹工作人員組成,由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組成員對考生的答題情況按照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守則的要求獨立分別評分。工作人員彙總平均得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評分結果不解釋。
第十三條 測試監督:考評專家組成員在評分時應遵守《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提前招生素質測試評分教師守則》的規定。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實施監督。一經發現考評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考評守則》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場製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考評資格並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的意見。監督人員不得幹擾專家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建議。
第六章 體檢與錄取
第十四條 體檢
1.參加體檢對象:所有參加學院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
2.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體檢合格的考生,帶上體檢表(體檢表帶複印件),在綜合素質測試前交到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後方可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資格。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
2.堅持“六不準”、“十嚴禁”製度,實施陽光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3.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4.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以考生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十門科目換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多100%的比例確定備錄(含順序號)考生的名單。考生隻允許被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一個專業錄取。
在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時,以總分優先原則,如出現合計總分同分時,按以下規則進行處理:
(1)如出現合計總分同分時,以考生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十門科目換算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或排序;
(2)如出現合計總分相同,且學考十門成績科目總分也相同,則按照各學考科目的單科成績排序錄取。依次按照學考單科排列順序: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
(3)如出現合計總分相同,且考生高中學考語語文、數學、外語、曆史、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化學、地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十門科目換算成績總分也相同,且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成績也相同的情況下,則按綜合素質測試中評分項A、B、C、D、E的次序,以單項評分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或排序。
(4)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等第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招生計劃數多於或等於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的情況,則按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8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錄取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不遞補備錄考生。
第十六條 在2021年5月底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我校隻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查詢本人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我校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再登陸服務平台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凡已經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
學校監督舉報信箱: jw@hzvtc.net.cn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 0572-2363615
第十八條 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製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製。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校內各類獎學金及社會企業獎學金等。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和愛心幫困等各類資助政策,建立了“綠色通道”幫困製度。
第二十一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聯係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府路299號
學校網址:http://www.hzvtc.net.cn
招生就業處谘詢電話: 0572-2363678 0572-23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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