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1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第六條 學校教育部委代碼:14207;浙江省招生代碼:0186。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第九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委辦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579-82166995。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三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麵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 60 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9:00—3月21日9:00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已報名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D等及以上。
2.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不低於B等,滿足報考專業2021年選考科目要求。
(二)專業條件
1.報考工商管理(創業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達到20分(含)以上(折算方法詳見本章程第二十條);
2.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學業水平考試英語科目為B等(含)以上;
注:學業水平考試及專項條件以報名截止日前已取得的成績為準,入圍考生“綜合成績”中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最終成績為準。報考考生學考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係統提供為準,考生無需提供單項書麵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shufe-zj.edu.cn),點擊“三位一體招生”進入報名係統並根據提示辦理報名手續。
2.材料準備:
(1)加蓋所在中學印章的申請表(即網上報名結束後打印的報名申請表);
(2)加蓋所在中學印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正反兩麵,印在一頁);
(4)《考生誠信承諾書》(須本人親筆簽名)。
將書麵材料(A4紙標準)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並掃描上傳至我校三位一體招生網報名係統的對應模塊。
3.材料郵寄:
隻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需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報名截止前寄出,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聯係電話:0579-82166011;郵編:321013。(材料寄遞情況可在網上報名係統查詢,申請材料不退還)
第十七條 書麵評審:
1.2021年3月22日至4月5日,學院組織專家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麵評審,根據考生的書麵材料評審成績[書麵材料評審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評分×20%]從高到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麵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最後一名折算成績相同者一並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2.4月5日起考生可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網及報名係統查詢書麵評審結果。
第十八條 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書麵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
2.繳費時間:2021年4月10日—4月18日
3.繳費方式:
(1)學院微信公眾號
關注“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微信公眾號,點“財浙圈子”,選“學費繳納”,輸入身份證號,密碼為身份證號後6位,個人信息核對無誤後,確認繳費,可選微信、支付寶等方式。
(2)手機銀行繳費:
下載建行手機銀行----到建設銀行櫃麵簽約手機銀行----登錄手機銀行----悅享生活----學雜費----選擇繳費地區(浙江省金華市)----選擇繳費單位(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輸入身份證號,核對確認姓名、金額無誤後進行繳費。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
1.考生報到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4月24日13:00—17:00
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6號教學樓
2.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4月25日8:00—12:00
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3.綜合素質測試:
半結構化麵試:重點考核學生的學科素養、專業潛質和綜合素質。
4.成績評定:滿分為100分(不滿60分者不予入圍)。
5.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5月6日起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2021年浙江省高考的報名和考試,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誌願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誌願欄的第一誌願欄填寫我校誌願,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誌願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範圍內,並與考生入圍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誌願的投檔程序。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2分,其餘不計分;滿分100分。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
4.若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製在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其他要求:
(1)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a.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b.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c.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d.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語語種:報考商務英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本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第六章 入學複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聯係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郵編:321013
聯係部門: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係電話:0579-82166011
傳真:0579-82166113
學校網址:http://www.shufe-zj.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hufe-zj.edu.cn
第二十四條 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