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實施我省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優化師範類專業人才選拔機製,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與規定,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係列決策部署,結合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學校代碼:12061。
第七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辦學地點: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第十條招生網址:zsw.jhc.cn;谘詢電話:400-826-5035。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與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組建考務、招生錄取、紀檢、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選拔對象:選拔身心健康、素質全麵、專業意向明確、適教樂教的優秀學生。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招生類別、招生計劃、學製、選考科目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第五章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和報名方法
第十四條報名時間:2021年3月9日9:00~2021年3月25日16:00。
第十五條報名條件: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
2.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每項均為“B”等(含)以上。(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要求為“P”等(含)以上)
3.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學考成績均須合格且學考成績賦分在192分(含)以上,學考成績賦分辦法見第十七條。
5.隻能報考一個專業。
第十六條 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w.jhc.cn),根據網上提示“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係統自動生成《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
①《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考生本人簽名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②身份證複印件;
③《2021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健康狀況報告表》。
3.材料裝訂:將書麵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製封麵。
4.材料不需郵寄,現場確認環節提交,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第六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繳費規定與現場確認
第十七條 學考折算成績計算:以學考成績等第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為300分。具體等第折算分數為:
備注:1.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等第以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信息為準,對於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我校不予承認,計為0分。2.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並,取其等第折算後的平均值。
第十八條 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以考生學考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確定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名單於2021年4月8日下午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在學校招生網。
第十九條 網絡繳費:已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繳納招生考試費140元,不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方式統一采用網絡繳費,詳見招生網公告,不接受現金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4日12:00。
第二十條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4月17日9:00—17:00
現場確認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
現場確認內容: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準考證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七章綜合素質測試和入圍名單
第二十一條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信息如下:
測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
測試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測試方式:麵試
測試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儀表儀態、口頭表達、書寫展示、思維品質、特長展示等。
相關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2021年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細則。
成績評定:以麵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二條 考試結束後,考生可通過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三位一體”係統查詢成績。
第二十三條 麵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入圍,入圍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錄取
第二十四條錄取方法:
1.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進行。考生須在院校誌願欄的第一院校誌願欄填報我校誌願,在第一專業誌願欄填報已入圍專業,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誌願的投檔程序。
2.學校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考成績(見第十七條,最後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考成績。以上成績均相同的,優先錄取高中階段限定性選修課程與選擇性選修課程學分之和較高的考生。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考生實際取得的成績為準。
3.若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分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製在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語語種: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九章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七條考生須在2021年4月1日前通過支付寶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碼(浙江省內各市健康碼可通用)的申領。
第二十八條考生須符合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無相關症狀(幹咳、乏力、咽痛、腹瀉等)要求。
第二十九條考前14天開展自我健康監測,若出現健康碼異常、體溫異常(≥37.3℃)、有相關症狀(幹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報告,由醫院發熱門診確定核酸檢測,憑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參加考試。如為既往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近2周有流行病學史(到過高風險地區或近距離接觸過來自高風險地區人群)者,除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外,還需提供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報告。
第三十條考生在參加考試前,須事先報告本人健康狀況,如實填寫《2021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健康狀況報告表》。進入考點和考場時自覺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不紮堆聚集聊天。入考場時統一進行手消處理,考試結束有序退出考場。
第三十一條考生現場確認當天憑報名表及浙江省健康綠碼,測溫合格後進入學校;考試當天憑準考證及浙江省健康綠碼,測溫合格後進入學校。
第三十二條若入校時出現體溫異常等異常狀況,應服從考務人員安排,到發熱隔離考場考試。若突發身體不適,請及時報告並配合應急處置。有異常情況人員在核酸檢測結果確定前,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十三條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但不得妨礙身份識別和驗證。非低風險地區、發熱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第三十四條備考期間做好防護,在考前14天盡量不出省,不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少串門,少紮堆。
第三十五條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我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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