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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醫藥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3-03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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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中醫藥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浙江中醫藥大學始創於1953年,於1959年6月正式成立浙江中醫學院。學校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建立了從學士、碩士、博士到博士後完整的人才培養體係。
  第六條 學校全稱: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省代碼:0012)。
  第七條 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中醫藥大學。
  第八條 學校地址: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310053)、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31140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製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職能組協同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谘詢電話:0571-86613520。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86613530。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考條件
  第十三條 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麵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120名。招生專業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學製如下表:
  注: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專業學費以院校2021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四條 報考基本條件
  (一)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
  (二)專業誌向明確,有誌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三)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學業水平測試(10科)各科目成績不低於D等,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不低於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各科學考等級不低於C等,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並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如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亦取最高等級科目成績計入,自選綜合不計分,綜合素質評價不低於P等),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
  1.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不低於85分;
  2.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草藥栽培與鑒定、護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不低於61分。
  3.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上述各專業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數最低要求可降低3分: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獲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同一賽事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beplay體育手機藝術展演活動中獲得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文化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個人項目二等獎及以上。
  (5)體育特長類: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遊泳、健美操、跆拳道、體育舞蹈、定向越野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報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係統提供為準,考生須在申請表中如實填寫,無需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五條 報名途徑與要求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中醫藥大學校園網首頁(https://www.zcmu.edu.cn)或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du.cn),點擊“浙江‘三位一體’招生”,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交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應在截止報名前完成資料上傳,無須郵寄紙質材料。具體上傳材料項目如下:
  1.《考生誠信承諾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後簽字上傳;
  2.網上報名係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打印後由就讀中學校長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上傳;
  3.身份證正反麵上傳;
  4.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列5大類獎項、賽事的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上傳(如無獲獎請勿在表格內填寫任何內容)。
  (二)我校今年安排4個專業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隻能選擇1個專業填報,個人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誠信要求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以上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綜合測試
  第十六條 申請材料評審: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在符合報考條件並報名成功的考生中根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與高中階段獲獎情況、選考科目符合個數等確定入圍我校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倍。材料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過學校招生報名係統查詢。申請材料評審時,所列各專業報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績為準。
  經審核符合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列5大類專項條件考生,在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基礎上另計3分(總分不超過100分)。專項條件不累計計分,不計入“綜合成績”。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得分(含專項條件計分)從高到低選拔產生入圍麵試名單,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含專項條件計分)相同情況下,則按照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排序,其中中醫學(5+3一體化)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化學、生物、英語、物理、思想政治、曆史、地理、技術;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化學、生物、英語、物理、思想政治、曆史、地理、技術;護理學專業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化學、生物、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技術;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英語、化學、生物、物理、思想政治、曆史、地理、技術。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試辦法: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用麵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專業基礎素養、專業潛質,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麵試采用無領導小組麵試的方式進行。隨機抽取若幹名考生組成一組,就抽取的考題進行個人觀點陳述並開展討論。麵試分組和麵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
  綜合測試結束後,考生可以通過報名係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合格(不低於60分)考生均入圍,入圍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招生錄取
  第十八條 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誌願。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三位一體誌願時須將浙江中醫藥大學填寫為第一誌願,且需填報三位一體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
  第十九條 根據入圍考生誌願填報情況,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考總分排名、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得分(含專項條件計分)、選考科目相符科目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綜合成績”中計算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最終所得成績為準。
  第二十條 若招生專業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製在該專業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一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
  2021年3月5日9:00—2021年3月19日16:00
  (二)查詢入圍麵試資格、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日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自主打印):
  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9日
  (四)報到和綜合測試時間:
  2021年4月10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五)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21年4月17日
第七章 入學資格複查、報考費和資助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收取報考費140元/生。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學校不設現場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測試。繳費辦法以報名網站公告為準。
  第二十六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學生同等的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製度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
  郵編:310053
  谘詢電話:0571-86613520
  電子郵箱:zsb@zcmu.edu.cn
  學校網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du.cn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網址:
  https://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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