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教育部院校代碼:11481 浙江院校代碼:0030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積極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係,優化人才選拔機製,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章程。現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麵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50名,均為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招生類別、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計劃數如下表:
二、選拔對象及報考條件
品學兼優,素質全麵,身心健康,誌向遠大,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擔當,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測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均合格,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或A等不少於2門(共10科,不含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
2、具有以下專項特長之一者;
(1)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童創未來”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全國beplay體育手機電腦製作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不含全國賽或省賽的優勝獎、參賽獎、鼓勵獎等三等獎以下獎項),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接受他人轉讓的專利)。
(2)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其餘競賽不予統計)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
(3)語言文學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beplay體育手機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三級及以上證書;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限個人項目);或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取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考生報名時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考)、綜合素質評價以“三位一體”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績為準(依據浙江省考試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下載數據)。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係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係統自動生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並用A4紙打印。每位考生限報一個招生大類。
2、材料上傳
申請人所有書麵材料須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3M)在2021年3月21日22時前上傳到報名係統中,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具體上傳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在線填寫、提交打印(一頁內),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原件在綜合測試報到當天提交;
(2)本人身份證正反麵(放同一頁複印或拍照)上傳(綜合測試報到當天須帶原件備查);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拍照上傳(須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蓋章確認),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綜合測試報到當天需帶原件備查;
3、特別提醒
上述(1)(2)項材料為必備,材料不全、未按要求報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素質特長生務必提供有關真實證明材料,有關材料原件報到當天需攜帶備查。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報名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書麵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進行書麵複審,各招生大類按照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學考等第折算成績從高到低,以5倍招生計劃比例確定通過書麵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
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滿分為100分;最後一名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則一並入圍綜合測試名單;若報名人數未達到該大類招生計劃總數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圍該大類綜合測試名單。
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創新類、學科競賽類、語言文學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相關專項特長的考生,經審核通過的直接入圍其填報的大類測試,不占通過書麵評審並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的人數比例。
3、綜合測試
通過書麵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麵試的方式分大類進行。各大類綜合測試分組和測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
綜合測試重點考核學生綜合素質、科學素養、專業潛質、創新潛質等,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創新類、學科競賽類、語言文學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任一專項特長的考生,其綜合測試成績可另計入素質特長分10分,同一類專項特長不能累計,不同類別專項特長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綜合測試成績總分不超過100分(素質特長分累計後若超過100分,以100分計)。綜合測試結束後,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各大類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生大類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係統”查詢本人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後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5%+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原始成績,加分不計)×60%”計算。
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自選綜合不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考生在當年“三位一體”錄取前所得成績為準(依據浙江省考試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下載數據)。
2、誌願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類高考。考生誌願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誌願欄的第一誌願欄填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誌願須在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範圍內,並符合參加綜合測試的各大類涵蓋專業範圍,專業誌願和服從調劑專業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3、錄取規則
學校按照各大類招生計劃總數的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遵循“分數優先、平行誌願”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麵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若仍相同,則參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工程技術類重點參考物理、化學)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學校對所填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將其調劑到同一招生大類的未滿專業(調劑專業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對所填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按參加測試的招生大類填報、不符合選考科目規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調劑、錄取,直接退檔進入後續誌願的投檔程序。
4、錄取比例
若招生各大類誌願填報人數未到該大類所含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該大類錄取人數控製在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招計劃。
5、思想品德
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6、身體條件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錄取查詢
考生可登陸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六、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21年3月6日—3月21日;
2、材料上傳: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21日截止(上傳時間截止至北京時間3月21日22時);
3、材料初審時間:3月22日—4月2日;
4、初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資格確認時間:2021年4月3日—4月10日
5、打印準考證:2021年4月11日—4月17日;
6、綜合測試:2021年4月18日測試,具體報到地點、測試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公告;
7、綜合測試結果查詢: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後,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
七、收費及入學
1、收費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收費,通過資格審查並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係統”進行繳費。
2、入學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學校建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製度和困難學生資助製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嚴格執行獎、貸、助、補政策,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八、其他
1、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後方為有效;未經浙江省考試院認定的,須提供當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
2、本校教學語種:英語。
3、轉專業: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條件與普通類錄取學生一致。
4、學校成立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學校選拔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擇優錄取。選拔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925685。
6、“三位一體”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並參加測試。對考生弄虛作假違紀行為,將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7、學校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製定並落實本次招生考試的疫情防控方案,請考生及家長自覺遵守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綜合測試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8、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上述內容如有與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為準。
九、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18。
聯係電話:0571-86929123
電子郵箱:zsb@zjweu.edu.cn
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zjweu.edu.cn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主頁:http://www.zjweu.edu.cn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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