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寧波財經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3001
三、校址
本部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
杭州灣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慈溪)杭州灣新區博華路77號;
象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大目灣新城麗灣路599號。
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中韓2+2學分互認班)、戲劇影視文學、動畫、廣播電視學、戲劇影視表演、播音與主持專業全日製本專科新生在象山校區;
廣告學、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攝影與攝像藝術、傳播與策劃專業全日製本專科新生第一學期在本部校區;
其餘專業全日製本科新生在杭州灣校區。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寧波財經學院
證書種類: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波財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高職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波財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製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確定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麵向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日語、韓語,學生可擇其一作為自己的公共外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製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五)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誌願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錄取,專業誌願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隻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誌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誌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隻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誌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誌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錄取,專業誌願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隻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隻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學校對藝術類專業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一)280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數字媒體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工業工程、物流管理、市場營銷、文化產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文遺保護與利用)、日語、英語、商務英語、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廣告學、廣播電視學;
(二)30000元/學年:財務管理、財務管理(家族財富管理)、會計學、審計學、稅收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 (大宗商品交易)、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電子商務、國際商務、工商管理、創業管理;
(三)33000元/學年: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財務管理(中美2+2學分互認班);
(四)35000元/學年: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五)36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中韓2+2學分互認班)、廣播電視編導(中韓2+2學分互認班);
(六)20000元/學年:播音與主持(高職)、廣播影視節目製作(高職)、攝影與攝像藝術(高職)、傳播與策劃(高職);
(七)25000元/學年:戲劇影視表演(高職)。
住宿費標準:六人間1600元∕學年
象山校區四人間2800元∕學年
本部校區四人間3000元∕學年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處申訴舉報電話:0574-88044810。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網:http://www.nbufe.edu.cn/zsb
電話:0574-88052238、88052239
傳真:0574-88052238
十七、其他須知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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