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3288
三、校址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799號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獨立學院
六、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證書種類
學院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製訂學院招生政策和規則,確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監察處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院麵向全國14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或日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二)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院對單科成績無要求。
(四)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隻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五)學院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製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六)學院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七)學院對實行院校平行誌願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錄取,專業誌願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隻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誌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院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誌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誌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隻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九)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誌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院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誌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誌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錄取,專業誌願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誌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院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隻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十)學院對美術類專業的招生錄取,按照學院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院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教育廳、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學費實行學分製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各專業具體學費標準如下:
(一)英語、翻譯、電子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園林、工程管理、工程造價:17000元/生.學年;
(二)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19000元/生.學年;
(三)漢語言文學、傳播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23250元/生.學年;
(四)護理學、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藥學、土木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262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準
四人間:3000元/生.學年;
六人間:2200元/生.學年。
十四、資助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補、減”資助工作體係,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蔡元培獎學金(10000元/人)、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企業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和學有所長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真愛基金等政策資助。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5-88348686。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ypc.edu.cn
電話:0575-88345858
傳真:0575-88325662
招生谘詢QQ群:647706886(省內)、656093835(省外)
微信公眾號: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辦(ypcolzs)
十七、其他須知
(一)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必須在報到日前向學院書麵請假,假期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為滿足學生專業學習選擇權,實行按類招生的,在專業分流時根據學生意願自主選擇分流。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專業(類)管理辦法》執行。
(三)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四)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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