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落實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學校辦學優勢和人才培養特色,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和熱愛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4年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溫州醫科大學是浙江省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具有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權。現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藥學、生物醫學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臨床醫學、醫學技術專業學位博士點,一級學科碩士點1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7個;設有臨床醫學和藥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校設有30個本科招生專業,涉及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5大學科門類。學校已形成從本科生到碩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後,從全日製到成人教育、留學生和港澳台學生教育全方位、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校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200人。具體招生類別、專業、計劃和選考科目範圍等要求見表1。
表1.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表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九條 報名基本條件
具有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報名。
第十條 選拔條件
本次選拔分為兩類,每位考生限報一類,且必須符合該類別所含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一)填報臨床醫學類,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96分及以上者;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91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者(專項條件詳見我校三位一體招生報名係統)。
(二)填報醫學相關類,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91分及以上者;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者(專項條件詳見我校三位一體招生報名係統)。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計分方式:
總分=A個數*10+B個數*9+C個數*7+D個數*4。
第十一條 以上報考條件中所列學業水平考試等級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績為準(依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數據)。
第十二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登錄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站,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並提交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另外郵寄紙質材料。報名材料不齊視同報名無效。
具體材料如下:
(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的《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後自動生成申請表);
(二)高中階段獲得的符合報名條件中所列舉的獲獎證書原件,或由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獲獎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限上傳3個獎項);
(三)身份證掃描件(人像麵)。
第六章 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 學校分類別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可登錄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係統查詢是否通過審核,憑網上報名號繳費。
第十四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取得優惠資格;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繳費
第十五條 通過資格審查並獲得筆試資格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方式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八章 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第十六條 筆試和麵試
(一)“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分類別組織筆試和麵試。
(二)根據筆試成績,按各類別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麵試考核環節的考生名單(末位成績出現並列者同時入圍)。筆試成績僅作為篩選用,不計入綜合測試成績內。如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人數未到該類別招生計劃數的4倍,則不安排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入綜合素質測試麵試考核環節。
(三)綜合素質測試麵試考核環節按不同類別分組進行。麵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滿分為100分。各環節麵試成績折算成麵試總成績,計入到綜合測試成績。具體麵試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另行通知);綜合素質測試麵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列入綜合測試入圍名單。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後,考生可通過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九章 時間安排
第十八條 時間安排
(一)考生報名:3月4日上午8:30—3月17日下午16:00。
(二)考生查詢資格審核結果:4月8日。
(三)網上繳費:4月9日上午8:30—4月15日下午16:00。
(四)考生打印綜合測試通知書:4月17日上午8:30—4月19日下午17:00。
(五)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20日至4月21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十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考),入圍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誌願時須將“溫州醫科大學”填寫為第一誌願,填報的專業誌願須符合表1所列類別要求,不允許跨類別填報,並且符合該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填報臨床醫學類誌願的考生高考成績必須不低於浙江省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控製線;填報醫學相關類誌願的考生高考成績必須不低於浙江省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控製線下20分。
第二十一條 根據入圍考生誌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溫州醫科大學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終成績為準)換算如表2。
表2.2024年溫州醫科大學
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換算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各招生類別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誌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麵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相同類別的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被調劑考生的選考科目需滿足調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 若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招生類別計劃數的110%(小數點後按進位處理),則該招生類別錄取人數控製在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小數點後按舍去處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並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複查。
第二十五條 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進校後與普通招生錄取學生一樣享有轉專業機會。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
學校網址:
http://www.wmu.edu.cn/
學校本專科招生網:
http://zhaosheng.wmu.edu.cn/
谘詢地址:溫州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谘詢電話:
0577-86689885,
0577-86689900(傳真)
第二十七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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