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要求,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在曆史學、哲學等專業上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曆史學、哲學。麵向北京、天津、山東、浙江、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四川、陝西省份開展招生。
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計劃投放在文史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不限(“3+1+2”模式省份,招生計劃投放在曆史類)。各省具體招生專業、計劃數以“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方式
2024年4月11-30日考生可登錄“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報名係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特別提示: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報名確認
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後,須於2024年6月10-20日在報名係統內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
(三)入圍校考辦法
2024年6月27日前,學校在確認參加校考的考生範圍內,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分數線。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綜(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比較此項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
(四)學校考核
我校將於2024年7月3日前對入圍考生進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麵試和體質測試)。
1. 筆試:曆史學專業筆試內容為“曆史學基礎”,包括中國通史和世界通史兩大部分;哲學專業筆試內容為“哲學基礎”,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三大部分。
2. 麵試:麵試內容包括自我陳述、抽取試題和麵談等三個環節。麵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參考材料使用。
3. 體質測試:測試項目為體重指數(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結果不計入校考考核成績,但作為是否錄取的重要參考。
特別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 校考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比40%,麵試成績占比60%。
2.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校考考核成績*15%+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校考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3. 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報專業誌願和所在省份招生計劃數,我校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各省“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較校考成績、高考成績、文綜(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比較此項成績)、語文、數學、外語。
我校將於2024年7月5日前召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劃定分省分專業錄取分數線,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後續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成立“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領導小組,對人才培養目標和實施方案進行頂層設計,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學生“立大誌、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優化完善本研銜接的人才培養體製機製,製定招生、培養、就業等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提升人才培養能力,保障人才培養質量。
(一)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單獨製定培養方案,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文史哲打通培養,實行導師製、小班化、個性化培養和訂單式方案。
同時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推進互動式、混合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學改革,提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主動學習積極性。堅持成果導向教育(OBE)理念,實行問題導向教學方法(PBL),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和學習能力培養。
(二)優化完善本研銜接的培養方式
我校實行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製,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順利進入研究生階段的“強基計劃”學生將繼續在本校所屬學院相關專業進行培養(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和意願,可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也可以申請攻讀博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以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三)完善人才培養激勵機製
學校支持“強基計劃”每一位學生開展創新訓練項目,同時對在項目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給予獎勵;為專業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優秀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在公派留學名額和資助金額等方麵予以政策傾斜。
(四)實施創新科教協同育人機製
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提升學生創新能力。積極開展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中國曆史檔案館和曆史博物館、國家前沿科學中心、國家集成攻關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單位的交流合作,鼓勵吸納學生參與項目研究,探索完善結合重大科研任務的人才培養機製。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校考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撤銷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不能轉專業,若階段考核需分流時可轉入同專業普通班。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zb.muc.edu.cn
本科招生辦郵箱: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辦電話:010-68932902、010-68933922(傳真)
曆史文化學院電話:010-68932813
哲學與宗教學學院電話:010-68933447
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10-68933192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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