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樂學院是教育部於2016年3月1日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製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省文化和旅遊廳主管,浙江省人民政府與文化和旅遊部實施共建。
學校坐落於杭州市西湖區之江板塊,按照現代音樂學院規劃建設,校園環境優美,功能齊全。校園占地麵積602畝,校舍建築麵積36萬平方米。擁有大劇院1座、音樂廳3座、劇院3個、演播廳2個、排練廳104間、錄音棚8間、琴房935間以及圖書館等教學輔助和藝術實踐場館。
學校設有音樂與舞蹈學、藝術學理論、戲劇與影視學等3個一級學科,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等2個學科被列為省一流學科建設計劃,其中音樂與舞蹈學為A類計劃。擁有音樂與舞蹈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設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藝術與科技等8個專業。其中,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表演5個專業為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其餘3個專業均為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設立作曲與指揮係、音樂學係、音樂教育學院、鋼琴係、聲樂歌劇係、國樂係、管弦係、流行音樂係、舞蹈學院、戲劇係、音樂工程係、人文社會科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2個教學單位和附屬音樂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創業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叔同學院。設有數字音樂智能處理技術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數字音樂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文藝創研中心等省部級科研機構和高等音樂教育研究所、戲劇學研究所、音樂學研究所、舞蹈學研究所、藝術與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音樂文化研究院等校級科研平台。開創樂隊學院、民族樂隊學院、歌劇學院、室內樂學院和合唱學院5個新型表演學科教學平台。建有交響樂團、國樂團、合唱團、室內樂團等高水平藝術實踐團體,設有《音樂文化研究》學刊編輯部。學校與奧地利莫紮特音樂學院、英國皇家北方音樂學院、匈牙利李斯特音樂學院、羅蘭大學、意大利米蘭音樂學院等多所國際著名院校簽訂校際戰略合作協議,並作為主席單位成立了“中國—中東歐國家音樂院校聯盟”,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現有在校本科生2799人,研究生651人,國際生25人(本科生20人,研究生5人)。(截止2022年9月)
作為一所現代化的音樂藝術大學,浙江音樂學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導的“學堂樂歌”精神,以“事必盡善”為校訓,立足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以“高水平一流音樂學院”為目標,培養更多基礎厚實、技藝精湛、特色鮮明、德藝雙馨的優秀藝術人才,努力為國家建設、中華民族複興和人類文明進步做出新貢獻。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係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巧,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獨立從事音樂與舞蹈、戲曲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從事音樂、舞蹈和戲曲領域創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製與學習方式
學製一般為三年,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為全日製,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為全日製與非全日製。
三、招生名額及專業目錄
2023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218名。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科目等請見附件。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及進修本科課程2門以上專業課成績單,並在複試階段進行加試。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原則上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隻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遵循《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於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誌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7.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8.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時請注意務必準確、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詳或不準確給後期錄取檢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影響錄取。通訊地址主要用於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錄取通知書一般於2023年7月寄發,畢業生已離校,故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係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和手機須在2023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
9.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一)初試
1.日期: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地點:考生現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3.初試科目:見我校官網公布的有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4.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5.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二)複試
1.日期:2023年3-4月份。
2.地點:浙江音樂學院。
3.參加複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曆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曆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我校將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本人進行學曆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曆驗證,可獲得上述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學曆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學校進行畢業信息網上注冊後即可進行學曆驗證。
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本人進行學籍在線驗證,獲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谘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
往屆生無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不能參加複試。
4.複試擬錄取的考生,須到二級甲等或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複試通知。
5.複試科目包括專業主課、專業麵試、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測評、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幹科目的考試。複試具體內容見我校官網公布的相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錄取
(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錄取。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須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新生報到入學後,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學校規定組織新生進行複查。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取消錄取資格;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八、學習期間的待遇
研究生助學金、獎學金等發放按《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江音樂學院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學費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4〕99號)規定,全日製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8000元收取,全日製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10000元收取。經省發改委備案(教備[2019]004號),非全日製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照每生每學年50000元收取。全日製研究生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600元,非全日製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住宿需求,可在報到入學後向錄取院(係)提交申請,學校依據接納能力最終確定。
十、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複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內容,在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複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且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或者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三)浙江音樂學院招生信息以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zjcm.edu.cn公布的信息為準,其他任何網絡平台均非我校招生信息發布平台,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注意仔細甄別。
(四)各招考院(係)招生谘詢聯係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五)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招生單位:浙江音樂學院
招生單位代碼: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郵政編碼:310024
聯係電話:0571-89808076,89808075(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傳真:0571-89808075
聯係部門:研究生處,聯係人:劉老師
E-mail:yjszs@zjcm.edu.cn
紀律監督信箱:jbx@zjcm.edu.cn
紀律監督電話: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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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科目、招生預分名額與指導教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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