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浙教辦考〔2023〕2號)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為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浙江省代碼:0030。
2.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國家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3.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4.學校地址:
錢塘校區(入學戶籍地):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508號
南潯校區:湖州市南潯區聯誼路68號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類別 |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學費參考(元/年) |
備 注 |
理工 |
001 |
水利水電工程 |
25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設施農業與裝備、工程測量技術、建築設計、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古建築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築鋼結構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水文測報技術、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築經濟管理、建築經濟信息化管理、建設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2 |
土木工程 |
20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工程測量技術、建築設計、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古建築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築鋼結構工程技術、建築設備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築智能化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築經濟管理、建築經濟信息化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鐵道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3 |
工程管理 |
15 |
48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工程測量技術、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古建築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築鋼結構工程技術、建築設備工程技術、建築電氣工程技術、建築智能化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築經濟管理、建築經濟信息化管理、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房地產檢測與估價、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水電建築工程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4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5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發電廠及電力係統、供用電技術、電力係統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電廠熱能動力裝置、風力發電工程技術、建築電氣工程技術、建築智能化工程技術、數控技術、電機與電器技術、機械裝備製造技術、工業設計、工業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智能製造裝備技術、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船舶電氣工程技術、飛行器製造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化工裝備技術、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智能監控技術應用、汽車智能技術、電子製造技術與設備、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光伏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安全智能監測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移動應用開發、雲計算技術與應用、光通信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5 |
自動化 |
15 |
55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安全智能監測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工程測量技術、環境監測與控製技術、環境監測技術、發電廠及電力係統、供用電技術、電力係統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電廠熱能動力裝置、風力發電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築電氣工程技術、建築智能化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機械製造及自動化、數控技術、精密機械技術、材料成型與控製技術、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電機與電器技術、機械裝備製造技術、工業設計、工業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智能製造裝備技術、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船舶工程技術、船舶機械工程技術、船舶電氣工程技術、飛行器製造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汽車製造與裝配技術、汽車製造與試驗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化工裝備技術、現代紡織技術、藥品生產技術、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船舶電子電氣技術、港口機械與自動控製、港口機械與智能控製、輪機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智能監控技術應用、汽車智能技術、電子製造技術與設備、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聲像工程技術、光伏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大數據技術、移動應用開發、雲計算技術與應用、大數據技術與應用、虛擬現實應用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服務、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光通信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6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15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發電廠及電力係統、供用電技術、電力係統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電廠熱能動力裝置、風力發電工程技術、建築電氣工程技術、電機與電器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船舶工程技術、船舶機械工程技術、船舶電氣工程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化工裝備技術、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船舶電子電氣技術、港口機械與自動控製、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通用航空器維修、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智能監控技術應用、汽車智能技術、電子製造技術與設備、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光伏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係統與維護、移動應用開發、雲計算技術與應用、大數據技術與應用、虛擬現實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服務、通信技術、移動通信技術、光通信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7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11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機械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機械製造及自動化、數控技術、精密機械技術、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機械裝備製造技術、工業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智能製造裝備技術、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8 |
材料成型及控製工程 |
12 |
55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材料工程技術、高分子材料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機械製造及自動化、數控技術、精密機械技術、材料成型與控製技術、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機械裝備製造技術、工業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智能製造裝備技術、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船舶機械工程技術、飛行器製造技術、化工裝備技術、包裝工程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09 |
車輛工程 |
12 |
55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機械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機械製造及自動化、數控技術、精密機械技術、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電機與電器技術、機械裝備製造技術、工業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智能製造裝備技術、光電製造與應用技術、智能光電製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控製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飛行器製造技術、汽車製造與裝配技術、汽車製造與試驗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汽車車身維修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10 |
軟件工程 |
5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大數據技術、計算機係統與維護、軟件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移動應用開發、電子商務技術、大數據技術與應用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11 |
物聯網工程 |
15 |
55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工業機器人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智能監控技術應用、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大數據技術、計算機係統與維護、軟件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信息安全與管理、信息安全技術應用、移動應用開發、雲計算技術與應用、電子商務技術、大數據技術與應用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012 |
測繪工程 |
20 |
6325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工程測量技術、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信息化管理、建築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築鋼結構工程技術、建築設備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監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鐵道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經管 |
013 |
國際商務 |
10 |
48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報關與國際貨運、關務與外貿服務、商務經紀與代理、工商企業管理、商務管理、連鎖經營管理、連鎖經營與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物流管理、現代物流管理、采購與供應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的考生可報考。 |
經管 |
014 |
人力資源管理 |
10 |
48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報關與國際貨運、關務與外貿服務、商務經紀與代理、工商企業管理、商務管理、連鎖經營管理、連鎖經營與管理、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現代物流管理、采購與供應管理、旅遊管理、公共關係、民政管理、民政服務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事務管理、行政管理的考生可報考。 |
經管 |
021 |
金融工程 |
10 |
48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稅務、資產評估與管理、金融管理、金融服務與管理、國際金融、證券與期貨、保險、投資與理財、財富管理、信用管理、農村金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應用、財務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會計、大數據與會計、審計、會計信息管理、統計與會計核算、經濟信息管理、商務經紀與代理的考生可報考。 |
備注:1.按專業對口原則實施招生,具體見《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2023版)》(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確定錄取類別及對應的高職階段所學專業要求。
2.具體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提出申請:
1.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應征入伍,退役後完成高職(專科)學業並取得畢業證書。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各專業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門聯合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報名與誌願填報
免試專升本招生的報名和誌願填報根據《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五、綜合測試
1.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當輪考生名單數少於或等於對應招生類別和對應招生專業誌願的計劃數,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均錄取,不再組織本輪綜合測試。
2.若專業第一誌願填報人數大於招生類別和對應招生專業誌願的計劃數,學校將組織綜合測試,所有第一誌願填報我校的考生均需參加綜合測試,未參加測試的考生不能進入後續的錄取環節。
3.入伍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於測試,直接錄取。
4.綜合測試形式為現場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習潛質和綜合素質。具體綜合測試公告,將發布在學校招生官方網站(https://zhaosheng.zjweu.edu.cn/),請報名考生隨時關注,並及時打印準考證。
5.綜合測試時間和地點以學校招生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六、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製。
2.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投檔到我校的第一誌願考生名單,若提供的當輪考生名單數少於或等於對應招生類別和對應招生專業誌願的計劃數,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均錄取;若專業第一誌願填報人數大於招生類別和對應招生專業誌願的計劃數,則按照招生計劃數1:1,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實行“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擇優錄取,直至滿額,專業誌願間不設級差。榮立集體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測試成績加3分。
3.根據《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於參加綜合測試,學校優先直接錄取。
4.學校對所填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誌願的投檔程序。
5.當一誌願錄取未滿時,後續誌願錄取形式類比一誌願錄取。學校錄取進程及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
6.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並寄發錄取通知書。
7.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不再參加後續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
8.凡錄取後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此後不再享受免試政策。
七、學籍管理
1.免試專升本學生為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製兩年。學費按浙江省物價局批準備案的收費標準執行。
2.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學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製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八、入學複查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退役證件和普通高校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報到注冊,未按期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檔案可寄送至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地址為: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508號。檔案材料應包括:考生高考錄取檔案及高職高專學習和服役期間的檔案。未盡事宜詳見入學須知。
3.新生入學後,學校進行全麵複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九、其他
1.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監督電話:0571-86929017。
2.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與國家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如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政策為準。
十、聯係方式
聯係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508號
郵政編碼:310018
聯係電話:0571-86929123/0571-88814588
學校網址:https://www.zjwe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haosheng.zjweu.edu.cn/
招生微信號:浙水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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