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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才住房的現實問題與路徑探析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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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安居才能樂業,做好人才住房保障是關心人才、激勵人才、留住人才,構建良好人才生態的重要舉措。隨著西安市人才吸引力持續增強、質量不斷提升,人才房的建設需求量也越來越大,本文在梳理西安市人才住房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對現階段麵臨的人才住房供給與需求結構不平衡、相關配套設施服務不完善、監管機製不健全等現實問題進行分析,建議從完善人才住房供應體係、優化人才住房服務體係和健全人才住房監管機製等方麵完善人才安居機製。

  關鍵詞:西安市;人才住房;路徑探析

  人才是城市發展的核心,讓在城市奮鬥的各類人才擁有穩定住所,是健全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體現,有助於提升人才在城市生活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西安市作為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關中平原城市群的核心城市,目前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人才房的需求量大,可塑性高。然而受房價飆升、購房政策、保障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加之工作時間短、儲蓄少,人才群體在住房問題上承受著很大的壓力。本文以西安市人才住房建設為例,深入剖析西安市的人才住房發展現狀及存在的現實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一、西安市人才住房的發展現狀

  (一)西安市人才住房政策概況

  城市的競爭歸根到底都是人才的競爭。作為助力吸納人才的重要舉措,2017年3月開始,西安市先後出台了“史上最寬鬆”戶籍新政、23條人才新政,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和創新,前所未有的服務和保障,加入搶人大戰,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2017年全年新遷入西安落戶的人口總計25萬餘人,其中,學曆落戶共11萬餘人,占戶籍新政落戶人數的81.78%,西安已成為凝聚天下英才的“吸鐵石”。

  引才聚才,住是基本保障,安居才能樂業。為建立和完善與國際化大都市、“一帶一路”創新中心的城市定位相適應的多層次人才安居保障體係,滿足百萬人才多樣化住房需求,自2017以來,西安市相繼出台了一係列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和措施,如2017年12月6日《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2018年9月14《西安市人才安居實施細則(試行)》、2022年11月11日《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分類評價確認辦法》等助力西安市人才安居。以陝西省科技創新的主戰場、主力軍和重點產業區的西安市高新區為例,“十四五”期間,高新區共計將建設20萬套人才保障住房。其中,人才租賃住房10萬套,公共租賃住房8萬套,人才共有產權住房2萬套,努力實現區域內“職住平衡”,積極爭創西安市住房租賃試點先行示範區,為西安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一流的人才支撐。

  (二)西安市人才住房政策的特點

  西安市人才安居堅持“政府主導、市場供給、自主選擇、配套完善、優質服務”的原則,主動適應各類人才多樣化住房需求,采取貨幣化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分層級、多渠道實施人才安居保障。作為近年來新市民、青年人極為關注的公共住房領域,西安市人才住房政策的特點如下:第一,保障覆蓋麵廣,對五類層級人才全覆蓋,隻要符合安居條件,應保盡保;第二,安居方式靈活多樣,可以選擇租房補貼、購房補貼、人才公寓、人才租賃房和單位人才房等多種安居方式;第三,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采取財政投資新建、統購社會房源、長期租賃、商品房配建、單位自建等方式。第四,建設標準高,秉持高起點、前瞻性設計,全配套、精裝修、拎包入住。

二、西安市人才住房的現實問題

  (一)人才住房供給與需求結構不平衡

  近年來西安市通過推進“產才融合”、不斷優化人才環境等方式方法,實現產業集群與人才集聚良性互動,推進人才領域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使城市成為人才的搖籃,有效提升了城市“西引力”,人才流入效果明顯,人才淨流入量長期居於高位,這巨大的“虹吸效應”也使得西安的人才住房供需矛盾尤為突出。截至2022年底,西安市累計實施保障性住房37.3萬套,已建成分配保障性住房25.6萬套。而僅2022年度陝西高校畢業生總數41.5萬人,其中畢業生留陝率高達67.4%,約27.9萬人。西安市作為陝西省省會城市,科教資源高度密集,就業機會較多,每年近30萬大學畢業生有超過15萬留在西安就業。而2022年度,西安市建設和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僅11.23萬套,建成分配公租房僅5653套。遠遠不能滿足數量龐大的畢業生、新市民、青年群體的住房需求,大部分人才群體仍然存在住房保障需求。

  (二)人才住房的相關配套設施服務不完善

  伴隨著“95後”、“00後”的成長以及家庭結構小型化、流動人口市民化,改善住房條件、豐富社區生活已成為青年人才住房的長期需求。人才住房也在保障基本生活配套設施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商圈購物、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等配套設施,進而滿足青年人才的社交、業餘文化生活需求。而在當前西安市人才房的建設中,出於社會政策、開發成本、土地成本、用地限製等因素考量,政府往往選擇土地價格較低的偏遠地區建設人才保障房,加之上級部門一般偏重對開工率、完成率等數字指標的考核,導致“重建設輕配套”情況普遍存在,難以避免出現了周邊交通、醫療、教育等配套資源滯後狀況。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發布的《全國主要城市通勤時耗監測報告》數據顯示,西安市45分鍾以內通勤占比78%,低於上海、南京提出的80%-90%占比的衡量標準,仍然存在職住不平衡、新供應土地難以有效落實、整體居住環境品質不高等問題。

  (三)人才住房的監管機製不健全

  在西安市人才保障住房政策實施中,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不容忽視。建設與後續管理兩者的不協調,導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超高效率造成的光環,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後續管理的存在的問題。一方麵,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效率層級低,對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夠,缺少威懾力。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的透明度不足,相關信息披露機製不完善,導致公眾監督能力有限。2023年西安市深入開展保障房違規分配違規承租轉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顯示,當前仍存在公職人員以房謀利、以權謀私或中介機構、租賃對象有收錢代辦、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為,在實際操作中這些違規操作和不公平現象難以被及時發現和糾正。另一方麵,缺乏動態更新保障機製。隨著觀念的更新以及生活品質需求的提高,目前西安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保障形式可能滿足不了新形勢下人才的需求,用人單位對於住房政策的認識不足,大部分用人單位都是將住房保障政策作為一種被動的福利,沒有發揮政策的主動性,不利於企業更好地留住人才。

  三、西安市人才住房的優化路徑

  (一)完善人才住房供應體係,增強人才居住獲得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環境好,則人才聚,事業興;環境不好,則人才散、事業衰。”創造優才、留才的生活環境,讓各類人才住有宜居,讓各路高賢大展其長,提高人才的獲得感。在人才住房建設工作中,應以人才實際需求為出發點,以人才集聚和住房需求規劃為引領,多渠道完善人才住房供應體係,增加房源供給,解決人才住房供需矛盾,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第一,深入調研,優化項目選址。在配置人才房的前期要深入調研,了解市場需求,科學化合理化選址,盡量將項目設置在人才聚集的區域,減少對人才稀少區域的供給,以需求量決定供給量,減少配置的盲目性,在提高量的同時要兼顧到質的提升,最終達到供給與需求的平衡。第二,大力培育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提高人才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專業化水平。支持房企、經紀機構、物業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拓展人才住房租賃業務,支持專業化的人才住房租賃企業將“城中村”住房、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後出租。

  (二)優化人才住房服務體係,提升人才居住幸福感

  不同層次的人才對住房環境、配套服務等有著不同需求,在加大房源籌措力度的同時,要優化人才住房服務體係,提升人才居住幸福感。第一,推進人才住房項目內部配套建設和外圍市政配套建設。著力解決社區居民公交出行、子女上學、看病住院、就近購物等基本生活需求。認真落實人才住房項目周邊配套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要求,將配套設施作為納入計劃的重要考量。除此之外,通過年度計劃,將配套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落實,明確責任主體、建設主體、考核主體,通過督辦、績效考核等措施,確保配套設施建設任務落到實處,確保人才入住後的生活便利。第二,繼續加大人才住房項目周邊配套跟蹤和調研,建立配套設施項目進展台賬,多渠道落實資金,優先安排建設。在新增安排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址時,優先選擇公共交通便捷度較高、基礎配套設施比較完善的區域,在項目規劃階段落實公交場站配套建設規劃用地。

  (三)健全人才住房監管機製,保障人才居住安全感

  在健全人才住房監管機製方麵,要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第一,完善機構設置。當前西安市的人才住房、公共租賃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類型較多,因此要組建專門的運營管理公司統一運作,有利於全市政策性住房的管理標準、操作規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統一,有利於資源整合、精簡機構、提高效率,實現住房服務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規程的“大租賃服務”工作格局,有利於促進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整體提升。第二,加強住房信息化管理建設和應用,強化監管力度。根據各人才住房項目的實際情況,製定更靈活的人才住房分配政策,使各行業各層次人才受益;建立“全房源”、“全鏈條”的人才住房監管,所有人才住房項目都要納入統一的信息平台,住建、規劃、人社等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動態管理,實現人才住房產權登記、人才認定等信息互聯互通,防止出現重複購買、租賃人才住房的違規行為。第三,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製,充分發揮企業的作用。人才住房分配給用人企業後,要求分配單位及時錄入入住人員信息,並配合做好租後管理工作;用人企業對人才住房進行監管,並接受監督、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確保公共資源在向重點企業傾斜的同時,提高人才住房的分配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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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莉娜 , 單位:西安建築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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