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依法辦學、陽光招生的要求,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財經職業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全國統一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製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郵政編碼:402160。學院無其他分校和聯合辦學點。
第七條 學曆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曆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全日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院位於重慶市永川區城區,占地約704畝,資產總值7億多元,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田徑運動場等設施齊全,完全能滿足教學生活需要。現有全日製在籍學生近萬人,教職工400多人(其中高級職稱、高學曆人才200多人),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傑出教師、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現代學徒製專家庫入庫專家、重慶市名師、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重慶市教育改革專家委員會專家、重慶市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等20餘人,重慶市級教學團隊4個。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監督機構
第九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製度,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製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紀檢監督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學校設立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的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監督電話:023-49655436。
第四章 招生對象、範圍、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範圍及計劃:學校2019年麵向重慶、四川、海南、貴州、甘肅、內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陝西、雲南、廣西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普通高職(專科)學生4311名。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公布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和重慶市教委有關文件及規定收費。學費5000-6500元/生·學年,住宿費500-1200元/生·學年,書本費600 元/生·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實際收費標準以物價局最新核定的標準為準。新生入學報到前,學校將在學校財務處網站和繳費現場進行公示。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學校計算機應用技術、移動應用開發專業與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開辦有聯合辦學專業共建班,該專業為美和易思校企合作班,學校另收培訓費4000元/年,考生自願選擇報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全麵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一)依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所公布的最低錄取控製線及投檔原則,相應遵循“順序誌願投檔”或“平行誌願投檔”方式進行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誌願清原則錄取。
1.錄取“順序誌願投檔”的考生時,按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誌願的上線考生;若第一誌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誌願上線考生。
2.錄取“平行誌願投檔”的考生時,學校按成績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進檔考生,若錄取不滿額,進行征集誌願錄取,如果還有剩餘,則把計劃調入生源好的省份錄取。
(二)專業確定方法:
對已經投檔的考生,各專業按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對同一誌願投檔成績和報考專業相同的考生,按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順序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調配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三)符合國家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批準投檔的考生,學校對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並擇優錄取。
(四)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為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考生亦可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網站上的錄取查詢係統中查詢。
第十六條 語種及體檢相關要求
學校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製外語語種,學生入學後開設英語公共外語課。各專業均不限製男女比例和年齡。考生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
第六章 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 入學
新生於2019年9月(具體時間見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後,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八條 助學保障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緩、減、免、補“八位一體”資助體係,嚴格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生·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到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學校獎學金,一等2000元/生·學年,二等1000元/生·學年,三等500元/生·學年。除此之外,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困難補助管理辦法以及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具體參見學生手冊。
第十九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有關招生事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谘詢,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將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以《重慶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19〕11號文件精神辦理。
第十九條 聯係方式
招辦電話:023-49834729、49655062
傳真:023-49834729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
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重慶財經職業學院(cqcjzy)
E-mail:cqcjzs@126.com
谘詢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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