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2网页登录
beplay2网页登录

國家重點學科
高考分數線
內容推薦
在線答疑
內容推薦
廈門南洋職業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7-06-13
廈門南洋職業學院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廈門南洋學院創辦於2000年,是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的計劃內統招民辦全日製高職院校,由海內外熱心教育的十五位學者、企業家聯合發起創辦。學校下設七個二級學院,在校學生近萬名,多次榮獲“中國十佳民辦大學”等稱號,通過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被廈門市政府列為重點支持升辦本科院校。

  學校坐落於美麗溫馨的海上花園城市廈門,由瑞士著名建築師設計,集數字型、環保型、生態型於一體,被譽為最美民辦校園,教學設施完善,功能齊全;各類球場、田徑場寬敞潔淨;校內生活、校外公交便利快捷。學校努力與國際接軌,目前已與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台灣等30多所大學建立合作關係,學生在校修完相關課程後,可擇優到國外合作院校繼續深造。

  第二條 為保證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根據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關規定,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三條本章程所稱的招生工作,是指經省教育廳批準並正式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層次和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院全稱:廈門南洋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111

  第六條 辦學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文教區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製三年

  第九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院校

  第十條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2017年我院(校)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錄取的新生入住廈門市翔安文教區南洋學院。學生入學後修完全部學業,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我校頒發國家承認、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三章 辦學特色與就業

  第十三條 學校堅持以人為本,走特色辦學之路,特別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與綜合能力的訓練與培養,強調“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個專業的學生都要會外語、懂外事、懂外貿、懂外交禮儀、知曉國際國內形勢;複合型,即要求每一個學生的知識結構多元化,走向社會可以從事多種崗位的工作;應用型,即要求每一個學生不僅要學好書本知識,還要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和適應社會的能力。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以就業為導向辦學,畢業生主要就業地區:廈門、福建、廣東、浙江等沿海經濟發達省、市。就業率位居全國民辦高校前列。就業單位有機關、事業、國有企業、民營、外資和台資企業。經福建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從2009年起列入首批閩台高職院校聯合培養人才先行先試高校,與台灣中國科技大學、亞太創意學院、建國科技大學、亞洲大學、友達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台灣天心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國際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台灣羅麗芬集團等簽訂了“校-校-企”聯合培養人才協議。學生在我校學習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等課程,在台資企業進行頂崗實習實訓,部分學生去台灣高校進行專業課學習一年。學生完成三方共同製定的教學計劃後直接推薦到台資、外資企業就業。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各專業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沒有口試要求。

  第十六條 各個專業均無性別限製。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須進行身體健康複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門核定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製定的招生規則進行招生。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谘詢意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製定,以及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八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員會頒布的有關高校招生政策和實施細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充分體現“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對實行按院校誌願出檔方式出檔的考生,專業安排根據“專業清”模式,即按第一誌願第一專業安排專業,對第一專業上線考生數未達到計劃數的專業按專業順序遞補。考生所填專業誌願均未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分數情況可調劑到相關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誌願、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以各省統考成績為準。最低控製線為各省高招辦劃定的文化、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藝術類考生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都達到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專業成績同分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分的考生。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

  第二十一條 浙江省考生,錄取時執行《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印發《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號)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江蘇省考生,根據江蘇省招生錄取辦法及我校的情況,對考生進檔後的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辦法。

  第二十三條 執行省級招生委員會製定的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六章 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1、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我院網站。

  2、住宿費收費標準(閩價費[2012]324號):

  學生公寓、宿舍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安裝空調)。

  3、代辦費收費標準:

  教材及考務費:每人每學年600元,每學年按實際發生額結算,畢業前餘額退還。

  生活用品:新生入學時一次性繳納代辦費580元。代辦費由學院代收代支,嚴格遵守“專款專用,不得盈利”的原則。

  4、體檢費:30元/生。

  5、退費辦法:

  凡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按照(按閩價費〔2013〕41號)福建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 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並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麵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十天。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錄取通知書;

  2、廈門南洋職業學院主頁(http://www.ny2000.com)公布;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和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各種渠道。

  第二十七條 聯係方法

  凡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可通過登錄我院官方網站查閱我校辦學情況、招生資訊。

  學校招生辦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文教區南洋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361101

  招生辦谘詢電話:0592-51152998807119(24小時)

  招生辦傳真:0592-5061178

  招生監察、投訴電話:0592-7769396

  網址:www.ny2000.com 電子郵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製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製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廈門南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17年秋季招生開始實施。

  廈門南洋職業學院

  2017年4月1日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

熱門推薦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