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全麵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我院特製定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院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4065
第五條 學院地址:
校本部: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市新路北段669號;
郵政編碼:511442
花果山校區:廣州市越秀區童心路西勝街42號科協大院5號樓;郵政編碼:510091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製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曆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曆證書學院名稱: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麵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分類考試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製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分類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分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製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 我院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及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等形式。學院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專業目錄或我院招生網站公布為準。
第五章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 報考我院“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的文科類、理科類普通高中考生(含報考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製的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藝術類普通高中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至少有2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曆史、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曆史、地理。
藝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對應科目的術科統一考試。
第十六條 我院“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對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考生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要求詳見廣東省2019年“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七條 報考我院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製的中職考生中職階段就讀的專業應與所報考的招生專業直接相關,中職階段取得與所報考的招生專業大類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具體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要求詳見我院招生網站。
第六章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我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製,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錄取要求,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製定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誌願和我院製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我院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分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進行錄取。文科類及理科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序情況,藝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誌願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節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我院“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誌願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高職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招收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報考我院的考生可填報我院1個專業誌願。招生專業及相關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計劃數等詳見我院招生網站。
第二十四條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轉學及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考核方式
我院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的考核方式,並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質”統一采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以下簡稱“學考”,滿分值為300分);職業技能考核主要對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網上職業適應性聯合測試” (以下簡稱“網測”,滿分值為100分,網測成績不計入錄取總分,但須達到60分及以上,未參加網測或網測低於60分的,不能錄取)。
擬報考我院“學考+網測”考核方式專業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2019年高職自主招生網上報名係統”選擇相應考核方式,先網上繳費後進行預約測試,按照預約時間在網上觀看專業大類視頻及完成測試。測試完成後可打印“網測”成績單,並在規定時間內根據本人“網測”成績情況,選擇相匹配的專業誌願進行填報。
第二十六條 在考生網上職業適應性聯合測試合格基礎上,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總分,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錄滿計劃為止。擬錄取考生的文化素質總成績不低於文化素質滿分值的40%,擬錄取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網測”總成績不得低於職業技能測試滿分值的60%。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招生專業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數學、語文、英語。
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第四節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製專業錄取規則
第二十七條 我院2019年通過高職自主招生開展現代學徒製專業試點招生,招收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第二十八條 現代學徒製實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實施交互聯合培養。
(一)學院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製定招生招工方案,並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現代學徒製招生采用“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考核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麵向中職畢業生招生專業對應中職專業及證書要求詳見我院招生網站。
(二)我院麵向中職生招生自行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技能考核統一在4月13日進行,考生來學院參加考試。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文化基礎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麵向中職畢業生的職業技能考核采用麵試或實操方式。錄取時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高的考生。
(三)校企雙方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製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采用學院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實行學徒工學交替的學習模式,培養適合企業需要和能實現個人發展的高質量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三十三條 校企雙方共同製訂考核標準,采取“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對學徒進行共同管理和評價。學徒在崗帶薪學習,經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合格後,獲全日製文憑。
第三十四條 報考現代學徒製試點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招收基本報考條件外,必須與培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簽訂並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在征詢家長意見後個人簽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考生應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二)報考現代學徒製試點專業的考生與合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後,即具備雙重身份,既是學院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考生與合作企業雙方須在錄取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整個高職錄取就讀階段。
(三)報考現代學徒製試點專業的考生經我院錄取後,不得轉專業,工作崗位按學院與企業共同設置的崗位進行培養,工作待遇嚴格按照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四)現代學徒製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我院招生網站。
第五節麵向中職生免試錄取及
免考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考生辦法
第三十五條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院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學院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我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的招生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我院考核公示後,可免試錄取。我院招收免試中職生專業詳見我院招生網站。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職學院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我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的高職自主招生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學院規定的測試,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第六節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第三十六條 考生文化基礎及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報我院招生委員會審核後,在我院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十七條 考生考核成績公示無異議後,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院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後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在學院網站上公示。根據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有關工作規定,考生錄取後不得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可報考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院校錄取,但不得參加普通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錄取。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八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四十條 我院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我院根據招收對象、特點和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實施好組考工作。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按計劃、高質量完成分類考試招生試點工作。加強考務工作過程管理和監控,嚴格考務實施,嚴肅考風考紀,規範技能考試和麵試考核環節,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 我院深入實施高校招生春季分類考試“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係,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錄取信息、考生谘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我院春季分類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第九章新生注冊和複查
第四十二條 經我院分類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麵的複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收費標準
第四十四條 學院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學費 5250元/生·年;理科類專業學費 641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 1000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生·年。
第十一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學生資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同時設“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多種獎項,鼓勵學生勤奮學習,提高綜合素質,對於品學兼優的學生,學院另設有專項獎學金。
2.學院設有“勤工助學中心”,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係。設有“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項目,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基本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問題。
3.符合國家以及學院相關要求的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交學費,最高貸款額度8000元/年。
4.在校期間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年。(各獎助款項若有變化,按當年下達的最新政策執行)
5.符合國家和學院相關要求的參軍入伍學生可申請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上限8000元/年,學費不足8000元的按實際繳納學費資助。經濟欠發達地區退伍學生可申請經濟欠發達地區退役士兵教育資助,7000元/年。廣州市地區退役士兵可申請廣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補助金5000元/年。(實際資助情況按國家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谘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係部門: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聯係人:鄧卉
監督電話:020-84560179
電子郵箱:gzkmzsjc@126.com
第四十七條 招生谘詢及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20-84560708 、84560798、84567663
傳真:020-34824703
電子郵箱:gzkmuzsb@126.com
學院網址:http://www.gzkm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gzkmu.edu.cn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於2019年1月18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由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授權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