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廳〔2020〕2號)文件精神,根據《山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晉教職成〔2020〕10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擴招專項工作,確保高職院校擴招專項工作依法、規範、公平、公正、有序進行,現將2020年高職院校擴招專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
參加高職擴招的院校經省教育廳備案後方可開展擴招工作,本次高職擴招院校及專業詳見山西招生考試網。
二、報名
(一)報名對象
本次高職擴招補報名招生對象主要麵向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或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人員,以及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村兩委幹部、基層醫務工作者、學前教育教師、基層農技人員及企業在職員工等有社會實踐經曆群體。
已報名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高職單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錄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報名信息直接到院校辦理參加高職擴招報名考試。
(二)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①戶籍在山西省的中國公民;
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③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④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要求按照普通高考報名相關規定執行。企業非山西戶籍在晉務工人員報名須提供在晉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僅適用於2020年高職擴招)。
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是指取得初中畢業證書滿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職業教育的知識和能力(僅適用於2020年高職擴招)。
退役軍人是指《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令〔2011〕608號)規定的,退出現役的軍官、士官和義務兵。下崗失業人員是指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人員或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停工停產的下崗待崗職工。農民工是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的勞動者。高素質農民是指長期穩定以農業及關聯產業為主要職業,具有一定規模化水平,具備較高科學文化素質和生產經營能力,農業生產經營收入是主要勞動收入的現代農業從業者,主要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產經營者、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的專業崗位從業人員,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從業人員以及涉農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等。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①凡具有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③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④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普通高考、高職單招、專升本和對口升學考試中已被高等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此次高職擴招報名錄取。
(三)報名方式
本次高職擴招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方式。
(四)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
10月10日8∶00—13日18∶00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網上報名。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高職擴招“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五)現場確認時間
10月13日8∶00—15日18∶00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辦進行現場確認。
(六)報名程序
1、各縣(市、區)招辦須在報名開始前編製、打印考生的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並做好網上報名宣傳和培訓工作。
2、考生報名時須先到縣(市、區)招辦領取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憑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山西省普通高考網上報名係統”,輸入報名信息,並在報名係統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繳費有關要求,詳見《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係統考生使用說明書》。
3、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後,須在規定時間(10月13日-15日)到各報名點進行考生數碼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證信息校驗,並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市、區)招辦須及時更正,確保準確無誤。考生確認簽名後,由於信息錯誤導致的後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網上報名時須下載《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黨組織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麵鑒定。《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現場確認時交縣(市、區)招辦。
5、市招生考試部門(10月16日—18日)負責對所轄縣級招生考試部門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彙總校驗。
(七)報考科類
報考科類選擇單獨招生考試科類。
(八)現場確認
各縣(市、區)招辦要統籌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職擴招現場確認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本地疫情防控總體部署,組織高職擴招現場確認工作。
現場確認時,各類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
1、高中、中職畢業生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和《居民身份證》;
2、退役軍人須提供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的《2020年退役軍人參加高職擴招身份認定表》(網上下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其他退役軍人身份分類進行審核認定;
3、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須提供人社部門發放的《就業創業證》和《居民身份證》;
4、高素質農民須持農業農村部門發放的《新型職業農民證》或《山西省職業農民技能證》,和《居民身份證》;
5、村兩委幹部、基層醫務工作者、學前教育教師、基層農技人員和企業在職員工須提供單位蓋章的介紹信和《居民身份證》;
6、企業非山西戶籍在晉務工人員須提供在晉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單位蓋章的介紹信和《居民身份證》;
7、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須提供扶貧辦發放的《貧困手冊》和《居民身份證》。
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必須通過身份證閱讀器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未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的考生將不能參加高職擴招。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縣(市、區)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黨組織負責;非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黨組織負責。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麵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如實提供所犯錯誤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內容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基層黨組織完整、準確地填寫在《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網上下載)中,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考核表由縣(市、區)招辦保存5年。
(五)縣(市、區)招辦要按照規定,對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進行認真審查。被確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準參加報名。
四、體檢
報考高職擴招的考生(已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體檢考生除外),均須按時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10月26日前各市將補報名考生體檢信息報省,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能參加高職院校的擴招錄取。
五、考試組織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統籌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職擴招工作,按照本地疫情防控總體部署,適時組織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和招錄工作。考生按照要求參加院校組織的相關考試(測試、麵試)。
各高職院校根據工作實際合理安排考試時間。招考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村兩委幹部、基層醫務工作者、學前教育教師、基層農技人員、企業在職員工(含非山西戶籍在晉務工人員)等報考,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通過學校組織的相關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擇優錄取。
對於中職畢業生,可采取現行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文化素質使用各校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使用各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對於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職院校予以免試錄取,具體免試條件由各校根據專業需要自行確定。對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鼓勵高職院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
2020年高考或對口升學考試成績不作為本次擴招錄取依據,各招生院校依本次擴招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六、錄取辦法
(一)錄取體製。高職院校擴招錄取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製。招生院校負責本校的擴招錄取工作,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情況,並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工作。
(二)錄取辦法。招生院校要針對本次高職擴招工作編製《招生章程》,按照招生章程製定的錄取規則,自行組織生源,確定本校擴招錄取辦法,及時公布錄取結果,10月29日前完成錄取工作。錄取新生相關數據須在10月30日前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備案並對其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三)電子檔案。報考高職院校擴招的考生須參加各縣(市、區)招辦組織的身體體格檢查。在規定時間內將高職院校擴招錄取結果導入錄取係統,院校通過網上錄取係統下載錄取新生電子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體檢信息及成績誌願信息等)作為考生紙介質檔案內容。被錄取考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紙介質檔案(或人事檔案)仍由考生所在畢業學校(或工作單位)負責組建,由考生領取檔案並直接交被錄取的高職院校。
(四)考生報名結束後,要及時聯係已公布的招生院校,確認參加院校規定的測試並確認錄取。每名考生隻能被錄取一次,不能由多所院校錄取。
七、工作要求
(一)招生宣傳。各高職擴招院校要嚴格規範招生宣傳行為,宣傳須客觀、準確,嚴禁虛假、不實宣傳。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組織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高職院校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擴招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證,統籌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各招生院校須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工作需要,組建相關工作組,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製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加強領導,精細管理,規範操作。招生工作要全麵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肅考風考紀,嚴肅工作紀律。
(三)疫情防控。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參加領取考生號、現場確認、考試(測試、麵試)時要出示近14天行程碼、本人健康碼“綠碼”。如考生有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旅居史,在領取考生號、現場確認、考試(測試、麵試)時須持有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碼“綠碼”。核酸檢測為陽性或行程碼、健康碼有異常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擴招考試(測試、麵試)。
(四)違紀違規處罰。要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規定。針對不同群體考生特點,嚴格人才選拔標準,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在高職院校擴招的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項
高職擴招的有關院校情況、學費及相關規定請谘詢相關部門,或到院校網站進行查詢或谘詢相關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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