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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1-01-30 19:33:00
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製定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製
  學院地址:貴州(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鄉愁大道
  學院簡介:學院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製普通高校,隸屬於貴州省商務廳。是一所以財經商貿類專業為主的綜合性高職院校。主要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財經、商貿、信息、藝術、服務類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現有清鎮、花果園、二戈寨三個校區,總占地麵積471.15畝。在校學生規模12000人,教職工504人,開設有電子商務、大數據技術與應用、會計等27個專業,建有89個專業實訓室,124個校外實訓基地,1個電子商務發展研究中心,設有“貴州省第32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站”“全國電子商務師考點”,獲得“全國電化教育先進單位”“貴州省文明單位”“貴州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貴州省職業技能鑒定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牽頭領辦“貴州省商貿職教集團”。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及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小組,接受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負責製定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分類考試及錄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和紀檢監察室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一)已參加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二)已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
  第八條  網上填報誌願時間及方式:第一次填報: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填報我院六個專業誌願。第二次填報: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填報我院六個專業誌願。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計劃
  (一)考試時間
  (二)普通高中畢業生錄取成績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即學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按11門課程的總成績的平均分計算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藝術、體育測試,按滿分100分計算成績。
  (三)中職畢業生錄取成績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綜合(含語文120分、數學100分、英語80分)總分為300分,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命題評卷及成績登統,按3科總成績的平均分計算成績。職業技能測試、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按滿分100分計算成績。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招生錄取實行“陽光工程”招生,普通高中畢業生成績由“文化素質(占5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占50%)”組成,中職畢業生的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占50%)+職業技能測試(占50%)”組成,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確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條  對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具體情況調劑。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獎助學政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非藝術類專業學費35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7000元/生/學年,住宿費:清鎮校區600元/生/學年,花果園校區300元/生/學年。根據國家政策,被我院錄取的經濟困難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在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因各種原因未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按有關規定提出書麵申請緩交學費,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
  第十五條  在我院學習期間,符合條件者,經申請審批可獲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生?學年;學院對品學兼優學生執行學院獎學金製度。
  第十六條  凡我省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子女,可申請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在我院就讀期間,可免(補助)學費3500元/生?學年,同時享受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生?學年。
  第八章  學曆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學院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曆、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學籍的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並以此具印。同時發給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錄取新生報到詳情請見【錄取通知書】、【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入學須知】。
  第二十一條  聯係方式
  電    話:0851-85972789  0851-85950965   傳真:0851-85972789
  網    址:www.gzdsxy.org.cn
  學院地址:貴州(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貴州電子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郵編: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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