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中醫藥大學發布2022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學校全日製本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中醫藥大學,英文全稱: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學校代碼:10541;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含浦校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含浦科教園學士路300號,東塘校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韶山中路113號。
第三條 學校概況: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湖南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開設有以中醫藥學為主的28個本科專業,涵蓋醫、理、工、管、文5大學科門類。現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個;具有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物學進入ESI學科全球前1%;中醫學入選湖南省高等學校“國內一流建設學科”,中西醫結合、藥學入選湖南省高等學校“國內一流培育學科”;湖南省高校優勢特色學科群1個;學校構建了國家、部省、校級三級重點學科體係,建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23個,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2個,湖南省重點學科8個,校級重點學科20個。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省級15個,國家及省級特色專業11個,國家及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6個,國家及省級精品課程10門,國家級課程思政示範項目3門,國家級一流課程7門、省級118門。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505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教師667人,有博士生導師153人、碩士生導師872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74人。自主培養了國醫大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等100餘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擁有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名中醫、省芙蓉教學名師、省教書育人楷模、省名中醫等名師名醫170餘名。擁有國家級、省級教學團隊5個。建有國家級實踐教學示範中心1個,省級實踐教學示範中心5個,國家級、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6項;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省級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6個,省級校企合作創新創業教育基地6個,省級校企合作人才培養示範基地7個。近五年來,學校建有各級各類科研平台71個,立項各級各類科研項目1400餘項,獲批科研經費約3.2億元,實現科技部重大新藥創製專項、區域聯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國家級大項目的突破。獲專利授權529項及各級各類科研獎勵193項,其中省部級以上獎勵79項。學校牽頭成立了湖南中醫藥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學校現有直屬附屬醫院2所,非直屬附屬醫院13所。學生先後獲國家級、省級獎勵270餘項,其中包括中國大學生醫學技術技能大賽中醫賽道金獎、全國中醫臨床能力大賽團體一等獎、全國中西醫結合大學生臨床能力大賽團體一等獎、全國大學生生命科學競賽一等獎、中國大學生服務外包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一等獎、全國中醫院校“遠誌杯”作品競賽一等獎等。
第四條 學校全日製本科招生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南疆單列計劃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五條 學校頒發的是普通高等學校全日製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注明的學校名稱為湖南中醫藥大學,由教育部進行統一電子注冊認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全日製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簡稱招委會),全麵負責研究製定本校招生錄取政策,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辦公室,在招委會的領導下負責製定學校全日製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編製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公開招生信息,承擔招生錄取工作任務。
第八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設立由紀檢監察室領導帶隊的招生錄取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要求
第九條 2022年麵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文理科類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各招生專業男女性別不限,無科目加試和口試要求。
第十一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誌願,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後須改學英語。
第十二條 護理學專業根據用人單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議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三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以高考招生體檢表記載的信息為準,按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並做補充說明。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色盲、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中醫學(含“5+3”一體化)、中醫養生學、中醫兒科學、中醫骨傷科學、針灸推拿學、中醫康複學、康複治療學、運動康複、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護理學、中藥學、藥學、藥物製劑、中藥資源與開發、製藥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應用心理學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色盲、色弱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4.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慎重報考我校醫藥類專業;
5.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建議肢體功能障礙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專業。
我校不予錄取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後三個月內將進行體檢複查,對複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者,報學校審定後轉至身體條件不受限的專業就讀,本人不願調整專業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投檔比例:湖南省投檔比例不超過105%,其他省份根據當地招生錄取政策及生源情況確定,不超過120%。
第十六條 不設學校誌願分數級差。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若平行誌願投檔後未錄滿,學校根據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進行征集誌願的錄取;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若第一誌願投檔後未錄滿,再依次進行後續誌願的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對照專業計劃實施錄取(即“分數清”的原則)。錄取時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總分低錄取額滿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準。如與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內蒙古考生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建議,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國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終投檔總分作為錄取依據。
第二十條 對非應屆考生錄取無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條新生錄取信息在各省招辦審核確認後通過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公布。
第五章 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照湖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製定的最新收費標準收費,新生在入學報到時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將於新生報到前在入學須知和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二十三條 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傅敏銓·唐木林”勵誌獎學金、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獎學金、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獎學金、附屬中西醫結合醫院獎學金、老百姓優秀學子獎學金、東健·國醫大師熊繼柏獎勵基金、張學勇勵誌獎學金、湘港·陳玉瑜優秀學子獎學金、“江氏正骨”勵誌獎學金、“耀實通元”獎學金、“格爾智慧”獎學金、“築夢基金”獎學金,獎勵金額範圍為1500~10000元不等。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慈濟慈善基金會助學金、泰倫特助學金、“築夢基金”助學金、郭佳愛心助學金、曾曉暉女士愛心助學金、少數民族學生助學助困專項資金、愛心基金、愛心人士“一對一”助學項目等,資助金額範圍分別為500~7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湖南省已在各市州縣全麵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凡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於入學前到戶口所在地市 (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學校由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具體負責學生的獎、助、貸、補、緩和退役士兵複學學費資助、征兵入伍學生學費補償、直招士官學費補償、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各類各層級的資助工作。
第二十五條 入學資格複查: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含浦科教園學士路300號,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410208
谘詢電話:0731-85381117、85381101
谘詢郵箱:hnzydzs@hnucm.edu.cn
谘詢QQ群號:473432949,867317692,912744668
監督電話:0731-88458952
學校官方網址:https://www.hnucm.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s://zsjy.hnucm.edu.cn/
微信公眾號: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gh_4cb3e8185189)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於湖南中醫藥大學2022年全日製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湖南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後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beplay2网页登录 來源:湖南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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