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校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英文名稱: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國標代碼:10553;湖南院校代號:4333;
第三條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省屬公辦全日製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具有招收碩士研究生,本、專科學生和留學生資格。
第四條 學校全麵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3年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以及運動訓練、中外合作辦學、湖南省對口招生、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湖南省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定向培養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類別。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製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的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製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製分省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總結,及時上報招生有關數據。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年度招生總計劃由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製定,經學校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分省招生計劃,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招生計劃編製原則和要求,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製定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生源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 學校2023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麵向全國除滬、港、澳、台地區的30個省市區招生,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開向社會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要求和規則
第十二條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且高考英語成績需95分(含95分)以上,高考英語滿分不是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150分製折算。其餘專業語種不限,但以英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四條 對於實行高考招生製度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範圍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高考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學校不設定專業誌願分數級差,按照各生源省份統一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專業統考(或聯考)、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都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劃定的同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製分數線;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明確規定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學校按照相應規則擇優進行招生錄取;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學校參照湖南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相應規則擇優進行招生錄取。其中藝術類專業平行誌願的統一投檔排序規則為: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分類別計算綜合成績,並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其中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表演類(服裝表演)、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 30% +專業統考成績 × 70% ,最終結果保留 1 位小數。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學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都達到生源省份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製分數線。在投檔的考生範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進行投檔排序;如生源省份沒有統一的投檔排序規則,學校則參照執行湖南省體育類投檔排序規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之和計算綜合成績,並按線上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
第二十條 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生源省份投檔規則進行排序。已實行高考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沒有投檔排序規則,則參照湖南省的投檔排序規則進行排序;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沒有投檔排序規則,對於普通類專業類別則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誌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誌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對於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類別的平行誌願投檔錄取則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誌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誌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參考運用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批準的當年收費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詳情在學校計劃財務處網頁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補、助“四位一體、聯動助學”的資助體係,多渠道、全方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發放標準均以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美、勞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全日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六章 辦學地點及聯係方式
第二十七條 學校辦學地點:湖南省婁底市氐星路487號;
第二十八條 聯係方式:
1、 招生辦公室電話:0738-8325377,0738-8325322;
2、 郵政編碼:417000;
3、 學校網:http://www.huhst.edu.cn/;
4、 招生網:http://hnrkuzs.university-hr.cn/;
5、 招生辦電子郵箱:huhstzsb@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經學校授權由教務處負責解釋,每年經校長審核後發布年度招生章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等上級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beplay2网页登录 來源: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