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及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揚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各項工作,規範開展調劑工作,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校2023年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
學院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紀檢委員及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負責人為成員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
學院按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成立若幹複試小組,複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無直係親屬參加該小組複試的教師組成。、
學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二、招生計劃
各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推薦免試生(含研究生支教團及農村教育碩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不分配至具體學院,實行全校統籌。
學校將根據生源及社會需求情況對各學院的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實行動態管理。
三、複試工作
(一)複試分數線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在不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確定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招生計劃和參加複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分數線”)。
複試應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二)複試方式
研究生複試分為現場複試和網絡遠程複試兩種形式,為充分考核和選拔人才,一誌願考生複試原則上采用現場複試方式進行。調劑誌願考生複試可根據情況選用現場複試或網絡遠程複試進行。
(三)複試內容
複試主要通過思想品德考核、麵試、專業課考核、外語應用能力測試等形式,重點對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外語應用能力(含聽力和口語)等進行考核。
(四)複試流程
1.報考資格審查。應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2023年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以及揚州大學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業務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環節,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麵試考核。學院組織各複試小組根據複試考生人數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試題內容應包括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實驗)能力考查等。每個考生的麵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0分鍾。考核過程須嚴格執行考評人員回避製度和隨機工作機製。
4.專業課考核。專業課考核可采用筆試方式或者考查方式進行。采用筆試的(線下或線上筆試)考試時間不得少於1個小時。
5.複試加試。對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或高職高專)、成人應屆本科畢業身份報考的考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不少於兩門,且不同於初試科目和專業課,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加試科目采用筆試形式考核,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考試時間為3小時。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
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加試所報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是否考核其實驗技能,由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研究確定。加試科目按同等學力考生相關要求執行。
6.簽定承諾書。各學院在對非全日製考生進行複試時,需要求考生填寫《揚州大學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複試承諾書》,調劑階段采用網絡遠程複試的需要求考生填寫《誠信複試承諾書》。
(五)複試成績
複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考核成績滿分為150分;麵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含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20分),9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可采用筆試或與綜合素質測試相結合的形式。
(六)複試時間
1.各學院自行確定碩士研究生複試時間,一般應於3月底前完成第一誌願考生複試;調劑複試時間不得早於3月底,但應於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複試。
2.專業課考核、麵試、複試加試科目考試的時間及地點,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情況自主確定。考場應集中統一。
(七)其他事項
1.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於加強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體藝 [2018] 8號)規定執行。考生複試階段須提交《身體健康狀況調查表》,擬錄取後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專項計劃及加分政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達到《揚州大學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體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3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麵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服務證、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證明等,並加蓋聘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逾期視為放棄處理。
3.複試費繳納。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文件《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精神,參加研究生複試的考生需繳納複試費(80元/生)。現場複試考生在報到前須登錄揚州大學綜合繳費平台(http://fee.yzu.edu.cn/)繳納複試費,網絡遠程複試考生登錄“招生遠程麵試係統”繳納複試費。
4.嚴肅考風考紀。各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參加網絡遠程複試的考生須嚴格遵守《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複試考場規則》有關要求,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揚州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範圍內進行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第一誌願報考照顧專業(即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誌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和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誌願報考法律(非法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程序
1.學院提前製定接收調劑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要求,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成績要求、考試科目要求、工作程序、缺額信息、調劑複試辦法、聯係谘詢電話等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後在本學院網站公開發布。
2.學院將審核後的接收調劑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要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係統完成設置。
3.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係統(簡稱調劑係統),填報調劑誌願。
4.學院登錄調劑係統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後,學院及時登錄調劑係統為擬複試考生發送調劑複試通知。
5.考生參加複試,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
6.研招辦在調劑係統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7.考生登錄調劑係統接受待錄取。
(三)注意事項
1.對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調劑考生,若初試科目完全相同,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調劑係統接受考生申請的時間不少於12小時。調劑完成後應及時關閉調劑信息。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類別
揚州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製非定向研究生須調取考生人事檔案(含學籍檔案,下同)、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全日製學習,人事關係轉入揚州大學,且無固定工資收入者);全日製定向就業研究生不調取人事檔案,全日製學習,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非全日製原則上均為定向就業研究生,需在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不調人事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不安排住宿。
(二)綜合成績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工程管理碩士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60%+複試成績÷3×40%
2.其他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60%+複試成績÷3×40%
(三)信息公開
為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各學院應將本複試辦法、分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複試分數線、複試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谘詢電話等信息在學院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要嚴格複試錄取程序,規範複試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同時,所有錄取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備案並公開。未經“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新生學籍注冊以“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備案的信息為準。
(四)申訴渠道
學院在複試錄取工作開始前應公布谘詢及申訴渠道,並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學校聯係部門為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谘詢及申訴電話:0514-87979213,郵箱:yjszs@yzu.edu.cn,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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