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1481
三、校址
(一)錢塘校區位於杭州市錢塘區二號大街508號;
(二)南潯校區位於湖州市南潯區聯誼路68號。
(三)2023級錄取的四年製普通本科學生大一至大二在南潯校區就讀,大三至大四在錢塘校區就讀;2023級錄取的兩年製“專升本”和三年製專科學生在南潯校區就讀。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專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製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製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負責招生日常具體工作。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麵向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省(市、自治區)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及投檔比例的有關規定。
1.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生源省(市、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誌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2.其他省份:進檔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專業誌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根據各生源省份投檔成績排名規則,擇優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同分原則:先按文化成績高低,文化成績仍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順序及其分數高低依次排序。單科成績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誌願調劑: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誌願都未被錄取時,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錄滿為止。
(二)學校對新疆預科班和新疆內地班的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學校在浙江省的普通高校“專升本”(含雙高院校合作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五)中外合作辦學的錄取辦法按照本章程普通類招生錄取規則執行。中外合作辦學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六)學校在浙江省的中職本科一體化培養招生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九)學校外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國際商務、商務英語、翻譯專業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如生源不足時,則按外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測繪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水利水電工程6325元/學年;
(二)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環境生態工程、智能電網信息工程、機器人工程、數字媒體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材料成型與控製工程、車輛工程、自動化、物聯網工程、農業水利工程、遙感與科學技術、人工智能、智慧水利、智能感知工程5500元/學年;
(三)地理信息科學、金融工程、工商企業管理、工程造價、工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工程、國際商務、商務英語、翻譯4800元/學年;
(四)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25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6人間1200元/人.學年、4人間1600元/人.學年、2人間2000元/人.學年。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和各類社會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申訴舉報電話:0571-86929017。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
http://zhaosheng.zjweu.edu.cn/
電話:0571-86929123/0571-88814588
郵編:310018
十七、其他須知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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