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人民警察考試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 作者: 2017-03-21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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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關於2017年上半年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以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於2017年上半年攀枝花、達州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川公局發〔2017〕2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決定麵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
一、招考對象、範圍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
退役士兵,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考。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麵試資格複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周歲(1986年3月21日-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法醫職位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3月21日以後出生),特警職位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1年3月21日以後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配偶、直係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係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製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曆證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條件詳見《攀枝花市2017年上半年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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