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辦,各縣(市、區、特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辦:
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及藝術類專業考試、英語聽力考試、英語口語考試、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五年一貫製和三二分段製轉錄報名工作將於2020年11月開展。為了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我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具備上述三項條件,且符合《2021年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實施辦法》(見附件1)規定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的香港、澳門學生;
2.持有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的台灣省籍學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且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或藝術類專業考試:
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
2.具有一定體育或藝術特長。
(五)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2021年3月高考聽力考試。
(六)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有報考外語外貿類等有英語口語考試成績要求的院校或專業意願的考生,須報名參加高考英語口語考試。
(七)具有我省戶籍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可以報名參加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
(八)戶籍未遷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技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考試招生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三、報名辦法
(一)應屆高中畢業生原則上在本人戶籍所在縣級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考生本人申請,經就讀中學所在縣級招生辦同意,也可在就讀中學所在縣級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考。
(二)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必須到本人戶籍所在縣級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三)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本人戶籍、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四)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在居住證所在縣級招生辦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五)香港及澳門學生、台灣省籍學生、外國僑民到就讀中學或居住地所在縣級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香港、澳門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並實際連續就讀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台灣省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並實際連續就讀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外國僑民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並實際連續就讀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六)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組織在市(州)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戶籍、畢業證、二代身份證等證件在戶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七)報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強基計劃、單獨招生、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須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八)已參加2020年9月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的考生,如還需報考2021年3月高考英語聽力考試,兩次考試原則上在同一縣(市、區、特區)報考,並且兩次報考提交的個人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如果2021年高考報考地與2021年3月英語聽力考試報考地不在同一考區,考生須先在高考報考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取得高考考生號,再到英語聽力考試報考地就讀中學填寫《貴州省2021年3月英語聽力考試非高考報考地報考考生登記表》,並繳納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費,由就讀中學審核後報所在地縣級招生辦審核,市(州)招生辦彙總後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九)參加報名的考生,須繳納相應費用。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130元/生,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報名考試費100元/生,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費150元/生(每專業),普通高考英語、少數民族語言口試費40元/生;上述費用由報名點收取後於2020年11月20日前通過銀行彙款方式全額上交省招生考試院收費賬戶。普通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費30元/生,由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收取後繳入屬地財政專戶。普通高考招生體檢費30元/生,由縣(市、區、特區)招生辦代體檢醫院收取。
(十)2021年高考政策照顧加分按《省教育廳 省委統戰部 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 省公安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退役軍人廳 省政府台辦關於印發<貴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黔教發〔2019〕69號)規定執行。
四、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要認真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的有關部署,嚴格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科學製定本地高考報名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嚴格把好報名資格審查關,責任到人,實行“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製管理。要成立教育局分管領導任組長、招生辦負責人任副組長、各報名點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高考報名工作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各類考生報名資格、享受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要對所有報考考生學籍號真實性進行審查。嚴格審查各類證件原件,留存複印件並做好公示工作。資格審查實行問責製,出現問題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認真做好網上報名技術準備和人員保障工作。一是市(州)招生辦要認真組織所轄縣級招生辦和相關學校進行網上報名係統應用軟件的培訓,嚴格執行不培訓不上崗,培訓不合格不上崗的規定。要重視並加強信息技術隊伍的建設,加強對縣級招生辦和相關學校信息技術人員的培訓和溝通。二是市(州)、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要切實組織好技術力量對本轄區高考報名點(學校、縣級招生辦)計算機設備、網絡環境進行測試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設備要及時升級或重新配置。
(四)認真做好網上報名前的模擬演練工作。各地要在高考報名前,認真組織各報名點嚴格按照網上報名軟件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演練。
(五)各報名點必須按規定用身份證識別儀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證有關信息,要對所有考生按照技術規範標準進行現場攝像,並核對考生提供的二代身份證信息是否與本人一致,確保考生相片規範、清晰和準確。
(六)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填報民族信息,申報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照顧的考生信息,以省招生考試院公示的信息為準。省招生考試院將通過手機短信群發方式向考生及時發送高考成績和錄取期間有關信息,要求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考生本人或家長的手機號碼,沒有手機的考生要填寫在錄取期間最便於聯係到本人的其他聯係人的手機號碼,請各級招生辦向廣大考生做好宣傳指導工作。
(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記入考生電子檔案,考生高中階段“學籍號”是進入電子檔案的關鍵號,請各級招生辦和相關中學在考生網上報名時認真指導考生準確填報“學籍號”。
(八)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要記入考生電子檔案,綜合素質評價由各中學負責填寫。
(九)報名信息(含電子相片)實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辦法,因考生報名時信息填寫錯誤或考生提供的有關證件信息有誤,導致錄取通知書不能正常送達,後期不能電子注冊或注冊信息有誤的,其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經考生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報名點彙總後上交縣(市、區、特區)招生辦保存備查,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要明確專人保管報名信息表。各級招生辦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或數據光盤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安全無誤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和數據光盤。
(十)2021年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號)規定執行。
(十一)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統計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7〕9號)精神,參加高考報名的殘疾考生必須填寫殘疾證號。
(十二)根據《教育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精神,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需要招生辦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須按規定提供有關證件和材料,並填寫《殘疾考生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盲人考生還須簽訂承諾書,承諾同意使用全國統一命製的盲文試卷。
五、資料及數據上報
上報數據信息為光盤形式(一式兩份),須用標簽將數據信息光盤盒封口,在標簽上注明“××市(州)2021年報名信息光盤”和“上報時間:×月×日”等字樣,並由市(州)招生辦負責人簽字。
(一)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0年11月20日前通過報名係統確認並上傳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庫、考生照片信息。
(二)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0年12月10日前通過報名係統確認並上傳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庫、考生照片信息。
(三)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0年12月10日前分別彙總本市(州)所轄各縣(市、區、特區)參加2021年3月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的“考點數據庫”和“考生考點對應關係數據庫”。考點名稱必須用全稱,不能用縮寫和簡寫。“考點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點所在縣代碼(xdm)、考點所在縣名稱(xmc)、考場號(kch)、考場所在考點代碼(中學代碼)(kddm)、考場所在考點名稱(中學名稱)(kdmc)等內容。“考生考點對應關係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生號(ksh)、姓名(xm)、縣代碼(xdm)、縣名稱(xmc)、考點所在中學代碼(kddm)、考點名稱 (kdmc)等內容。安排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考點時,須注意檢查是否遺漏了申請在本轄區參加考試的非高考報考地考生。
(四)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0年12月10日前將所轄各縣(市、區、特區)《貴州省2021年3月英語聽力考試非高考報考地報考考生彙總表》打印蓋章後分別上報省招生考試院社會考試處和網絡信息處,同時還需上報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生號(ksh)、姓名(xm),在讀中學名稱(zdzx),異地考試縣區代碼(ydxsdm),異地考試縣區名稱(ydxsmc),戶籍所在縣區代碼(fjxsdm)、戶籍所在縣區名稱(fjxsmc)等內容。
(五)各市(州)招生辦應於2021年1月30日前領取粘貼《考生體格檢查表》《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貴州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的條形碼。
(六)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1年3月1日前將《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七)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1年3月1日前將《殘疾考生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及本地區盲人考生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統計報告報省招生考試院。
(八)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1年3月30日前彙總本市(州)所轄各縣(市、區、特區)參加2021年高考的 “考點數據庫”和“考生考點對應關係數據庫”。考點名稱必須用全稱,不能用縮寫和簡寫。“考點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點所在縣代碼(xdm)、考點所在縣名稱(xmc)、考場號(kch)、考場所在考點代碼(中學代碼)(kddm)、考場所在考點名稱(中學名稱)(kdmc)等內容。“考生考點對應關係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生號(ksh)、姓名(xm)、縣代碼(xdm)、縣名稱(xmc)、考點所在中學代碼(kddm)、考點名稱 (kdmc)等內容。
(九)各市(州)招生辦務必於2021年3月30日前將《考生體格檢查表》、《貴州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彙總後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貴州省招生委員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