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科技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永州市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51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科技學院。證書種類: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聯係電話:0746-6383891,學曆證書查詢網址:https://www.chsi.com.cn/。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英文譯名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全日製普通本科高校,坐落於古城永州,占地麵積1080畝,現建有14個教學學院,52個普通本科專業招生,涵蓋理學、工學、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八大學科門類,麵向全國28個省(市、區)招生,現有全日製在校學生1.7萬餘人。現有教職工1225人,其中專任教師987人,正高職稱129人、博士262人。學校2017年被確定為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19年高水平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曾榮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和一等獎,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第六條 學校現有招生類別包括全日製本科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湖南省級公費定向師範生,少數民族預科班以及專升本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和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執行學校黨委、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和製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政策,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等重大事宜。學校在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指導處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範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學校紀委或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對於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麵向全國28個省(市、區)招生。學校根據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考慮各省(市、區)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製定分省(市、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報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規定。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及相關要求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所在院係 | 學製 | 學費標準(元/年)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文理科要求 |
1 | 0807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智能製造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2 | 080202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智能製造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 | 080213T | 智能製造工程 | 智能製造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智能製造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5 | 130205 | 舞蹈學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 | 130202 | 音樂學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4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信息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8 | 080910T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信息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9 | 080902 | 軟件工程 | 信息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10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信息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11 | 080703 | 通信工程 | 信息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12 | 050107T | 秘書學 | 文法學院 | 4年 | 3800 | 曆史(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史 |
13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師範) | 文法學院 | 4年 | 4000 | 曆史(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史 |
14 | 030101K | 法學 | 文法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5 | 050262 | 商務英語 | 外國語學院 | 4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6 | 050207 | 日語 | 外國語學院 | 4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7 | 050201 | 英語(師範) | 外國語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19 | 081201 | 測繪工程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20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21 | 082801 | 建築學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5年 | 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2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23 | 040201 | 體育教育(師範) | 體育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4 | 130504 | 產品設計 | 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5 | 130503 | 環境設計 | 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6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7 | 130404 | 攝影 | 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8 | 130401 | 美術學 | 美術與藝術設計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9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師範)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4年 | 4000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史 |
30 | 130208TK |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 旅遊與文化產業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31 | 120210 | 文化產業管理 | 旅遊與文化產業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32 | 120901K | 旅遊管理 | 旅遊與文化產業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33 | 070201 | 物理學(師範) | 理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4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學院 | 4年 | 3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5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範) | 理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6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理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7 | 020302 | 金融工程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38 | 120204 | 財務管理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39 | 120202 | 市場營銷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0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1 | 120803T | 跨境電子商務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4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2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3 | 0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4 | 081302 | 製藥工程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5 | 080403 | 材料化學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6 | 071002 | 生物技術(師範)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7 | 070301 | 化學(師範)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8 | 080906 | 數字媒體技術 | 傳媒學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49 | 040104 | 教育技術學(師範) | 傳媒學院 | 4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工 |
50 | 050303 | 廣告學 | 傳媒學院 | 4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1 | 050306T | 網絡與新媒體 | 傳媒學院 | 4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2 | 130305 | 廣播電視編導 | 傳媒學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第十三條 考生所錄取專業相關文化考試科目成績原則上不能低於及格分數,學校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當年招生政策對考生科目成績要求作出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日語或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在大學學習期間,學校隻開設英語公共課程。
第十五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所需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份相應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市、區)相應藝術專業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均采用美術類省級統考成績。如生源省份舉辦了攝影專業省級統考的,攝影專業采用所規定的省級統考成績,如沒有舉辦攝影專業省級統考的,則采用美術類省級統考成績。
音樂學專業采用音樂類省級統考成績。舞蹈學采用舞蹈類省級統考成績。如生源省份舉辦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聯)考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所規定的省級統(聯)考成績,如沒有舉辦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聯)考的,則采用音樂學、舞蹈學省級統考成績。湖南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舞蹈學省級統考成績。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當年所在省(市、區)體育專業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
第十七條 學校承認各省(市、區)按政策給予考生享受的加分,承認並錄取按政策允許降分投檔的考生。
第十八條 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錄取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省(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為滿足用人單位崗位對人才的要求,報考音樂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一般在165cm(含165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在158cm(含158cm)以上;報考舞蹈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一般在168cm(含168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在160cm(含160cm)以上;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建議男生身高一般在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之間,女生身高一般在163cm(含163cm)至175cm(含175cm)之間,同時需滿足《湖南科技學院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以上專業,避免後續就業困難。
第二十條 學校對應屆生、往屆生及社會考生一視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有權不予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廳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在各省(市、區)負責高校招生錄取行政部門和工作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統籌,招辦執行、紀委監督”錄取體製。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順序誌願的提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平行誌願的提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二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麵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麵素質,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選拔人才。
第二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進行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進行,不設置分數級差。考生分科類按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院校專業組內的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錄取。如生源省份無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當考生的專業誌願(院校專業組內的專業誌願)都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和錄取具體情況,由學校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有權作退檔處理不錄取。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建議,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使用內蒙古自治區確定的綜合成績作為排序項分配專業。
第二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規則錄取。湖南省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含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
其他省份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攝影等五個專業,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的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得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70%+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得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錄取。如生源省份無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同時報考美術類五個專業的專業錄取規則遵循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 體育教育專業按照綜合總分從高到低的規則錄取。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得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該省投檔規則,依照考生的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總分(投檔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錄取,如生源省份無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八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照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執行,學校按照投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參照省教育廳規定的普通類考生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二十九條 對身體心理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調劑、總分低且錄取滿額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確認以後的名單為準,錄取結束後不再退檔。
第三十條 如本章程之規定與招生生源省份當年考試招生錄取政策不一致的,按招生生源省份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學生轉學相關規定。對於入校後確有轉專業需求的,按《湖南科技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籍費等費用,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各項收費標準見學校計劃財務處網站(http://jcc.huse.edu.cn/)。
第三十三條 學校有完整的獎、勤、助、貸、緩、減、免、補學生資助政策體係。除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等國家資助項目外,學校每年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校級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臨時生活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設立各類專項獎助學金,支持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四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體心理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專業水平等進行複查複核。對複查複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於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台和學校招生官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和學校招生辦公室公開發布的解釋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於學校招生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係方式
第三十九條 學校招生聯係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楊梓塘路130號
郵政編碼:425199
招生谘詢電話:0746—6382188
招生谘詢郵箱:husezs@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huse.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46-6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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