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實現依法治招,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一、辦學性質及校址
(一)學校全稱:昆明醫科大學
(二)主管部門:雲南省教育廳
(三)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四)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的學曆教育資格
(五)院校代碼:10678(國標碼)
(六)校址:
1.呈貢校區: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號,郵政編碼:650500。
2.人民西路校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號(正在綜合改造),郵政編碼:650031。
3.平政校區:昆明市平政街39號,郵政編碼:650021。
2024年錄取的新生在呈貢校區入學就讀;2024年錄取的預科新生在雲南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就讀(雲南民族大學)。
(七)辦學類型:國有公辦省屬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八)學習形式:全日製
(九)學製:本科根據專業類別,基本學製有四年和五年兩類。
(十)頒發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且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由昆明醫科大學頒發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昆明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十一)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網上查詢網址(https://www.kmmu.edu.cn)。
(十二)基本辦學條件:學校現有呈貢(主校區)、人民西路、平政3個校區,校園占地麵積1487畝。現有全日製在校生21839人,其中本科生15543人,碩士研究生5247人,博士研究生624人,留學生425人;成人本專科在校生25728人。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了全日製高等醫學(學士、碩士、博士)教育、畢業後教育、醫學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等完整的醫學人才培養體係。有在編職工6250人(校本部1627人,直屬附屬醫院4623人)。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人,“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7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6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82人,全國教書育人楷模1人,全國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13人,興滇人才獎2人,雲南省科技領軍人才1人,入選其他省級人才項目853人次。
學校有學院(部)18個,本科專業35個。有國家級一流專業10個,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1個,國家級一流課程13門,國家級課程項目3門;有省級一流學科6個,其中省級重點建設學科2個,省級一流專業6個,省級一流課程35門,省級教學團隊8個。口腔醫學、藥學、臨床醫學、護理學4個專業先後通過教育部相關專業認證,康複物理治療、康複作業治療、假肢矯形工程3個專業通過國際認證。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個。設立了臨床醫學、基礎醫學、藥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與遺傳學5 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先後獲國家級科技獎勵7項,部委級科技獎勵17項。“十三五”以來,獲何梁何利“科學與技術創新獎”1項,獲省級科技獎特等獎5項、一等獎14項;牽頭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1項、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3項,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723項,位居全省前三,承擔省級項目2400餘項;年平均科研經費1.6億元。有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省創新團隊36個,省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團隊2個。有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1個,國家衛健委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1個,國家幹細胞臨床備案機構3個,國家幹細胞臨床研究備案項目1項,國家級資質認定和認可實驗室(中心)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7個,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技術研究中心、基地等140個,其他省廳級科技創新平台64個,院士、專家工作站78個。《昆明醫科大學學報》是國家科技核心期刊。
學校建立了由4所直屬附屬醫院、1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19所教學醫院、47所實習醫院、20個社區實踐教學基地和76個相關專業實踐教學基地組成的完善的實踐教學網絡,充分滿足學生實踐教學需要。第一、二附屬醫院是“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第三附屬醫院是雲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級甲等”腫瘤專科醫院,附屬口腔醫院是雲南省水平最高的口腔專科醫院。
學校與31個國家和港澳台地區的90餘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固的交流合作關係。發起成立南亞東南亞醫學教育與醫療衛生聯盟,成為推動國家和雲南與南亞東南亞在醫學教育和醫療衛生領域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與泰國瑪希隆大學合作舉辦護理本科項目合作辦學。留學生生源國達30個,是雲南省“國際醫學人才培養基地”和首批招收國家政府獎學金留學生院校,是教育部批準的來華留學生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學校,已通過教育部來華留學質量認證和印度、尼泊爾、泰國等國家醫學委員會認證,是南亞東南亞國家學生來華學習醫學的主要目標院校。
二、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一)成立昆明醫科大學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及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紀檢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財務處、保衛處和相關學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日製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學校紀檢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一)按照教育部、雲南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發展規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二)學校實行按專業招生。
(三)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各專業基本情況可通過學校網址查詢(https://www.kmmu.edu.cn)。
(四)預留計劃,我校2024年不設置預留計劃。
四、收費標準
經向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備,學校實行學分製收費。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學校按學生所學專業學年製學費標準預收學費,畢業離校時按照經報備的收費方案結算,多退少補。各專業學年製學費標準如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法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學、藥學、藥物製劑、臨床藥學、衛生檢驗與檢疫、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醫學實驗技術、聽力與言語康複學、眼視光學、兒科學、精神醫學、康複治療學、康複作業治療、康複物理治療、助產學、眼視光醫學等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年/生;應用心理學、假肢矯形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500元/年/生;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社會工作等專業學費標準為4000元/年/生;運動康複專業學費標準為3400元/年/生。本年度招生如有新增專業,則按照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護理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收費標準為22000元/年/生。
住宿費按雲發改收費〔2008〕1322號文件收取。
住宿費標準:分別為六人間800元/年/生、四人間1200元/年/生和二人間2400元/年/生。如上級部門對本年度學費、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以上級部門規定的新標準為準。
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收費標準為1400元/年/生(實際收費按雲南省物價局當年核定標準執行),由雲南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雲南民族大學)收費。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校在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建立了“獎、助、貸、勤、補、減、免”七位一體的資助體係,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設立的校級獎助學金、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住宿費減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社會類獎助學金等,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堅實的經濟保障。
六、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收的本科學生應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有關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
(二)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入學後公共外語教學的主要語種為英語。
(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和招生機構製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的誌願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招生機構、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院校誌願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五)專業誌願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我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台的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排序政策,專業錄取則遵循分數優先結合誌願的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誌願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誌願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至最後一個專業誌願。考生所報專業誌願均未被錄取但又達到我校最低投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整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六)2024年學校在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過程中,根據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成績,若投檔成績中已顯示了各省的排序規則,則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序規則,或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理)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並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後順序;總分相同時,先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根據語文成績擇優錄取;如若語文成績再相同則比較考生數學成績,根據數學成績擇優錄取;如若數學成績再相同則比較考生外語成績,根據外語成績擇優錄取,以次類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相關政策錄取。
(七)若首次投檔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征集誌願錄取。
(八)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原則上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或招生機構製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我校承認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按當地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規定及學校預報的選考科目進行。
(十)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及其他專項計劃的錄取按照教育部、雲南省教育廳、雲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學校招收國家和雲南省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按國家及雲南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分別簽訂培養協議和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學生入學以後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直接到定向單位報到(就業),協議期內不能報beplay中心钱包体育钱包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法醫學專業主要就業方向為公檢法司等機構,請考生報考前自行參考了解公安類及公務員招聘條件,以免影響就業。
(十三)按國家和雲南省相關政策規定,臨床醫學類和口腔醫學類學生,畢業後須按規定進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十四)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十五)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學校招收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考生。除《體檢指導意見》規定的條目外,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出現以下情況者提出專業選擇建議:
1.考生患有《體檢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校不予錄取。
2.色弱、色盲者,醫學類、藥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不錄。
3.一眼失明的,不宜就讀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 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醫學相關專業及非醫學類專業。
4.雙眼矯正視力4.8而鏡片度數大於600度,不宜就讀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矯正度數大於800度不宜就讀醫學、醫學相關專業及非醫學類專業。
5.左利者口腔醫學專業不錄。
6.皮膚過敏:藥學類各專業不錄,不宜就讀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酒精過敏者,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不錄。
7.鑒於當前專業就業需求,建議護理學專業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學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學報到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所在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二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八、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後,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如審查中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信息、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別說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相關工作,不收取與招生工作有關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係部門:紀檢處
監督電話:0871-65922981
傳 真:0871-65922981
電子郵箱:kydjjjc@163.com
十一、招生谘詢及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871-65922740
傳 真:0871-65922957
電子郵箱:kmmczb@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kmmu.edu.cn/
招生網址:https://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醫科大學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和相關省市的規定為準。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醫科大學授權昆明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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