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經中國國家空管委辦公室、意大利民航局(ENAC)和美國聯邦航空局(FAA)提名,無人係統規則製定聯合體(Joint Authority for Rulemaking on Unmanned System,JARUS)選舉中國國家空管法規標準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浩擔任新一任秘書長,任期自2021年10月12日始。
劉浩是航空航天法律、政策和標準專家,擔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法律和標準研究所所長,在無人航空(無人駕駛航空器/無人航空器係統/遙控航空器係統/無人機)、亞軌道飛行、臨近空間運行和商業航天等領域有著豐富的專業經驗。為促進創新發展、鼓勵新型空天活動,劉浩積極參與無人係統規則製定聯合體(JARUS)、國際民用航空組織遙控航空器係統專家組(ICAO RPASP)、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ICAO/UNOOSSA)空間研究組,以及國際空間安全促進會(IAASS)等國際組織工作。此前,劉浩曾任無人係統規則製定聯合體副主席。
JARUS成立於2007年,由航空管理機構官員(包括軍官、警官)和國家推薦專家組成,它同包括國際民航組織在內的其他國際組織協作,研究製定無人航空監管規則和審定要求,促進全球監管規則統一協調,確保並提升無人航空安全和效率,防止監管機構和國際組織重複工作。JARUS專家來自63個為國家和2個為地區國際組織(歐洲航空安全組織EASA和歐洲航行安全組織EuroControl)。
在無人航空規則製定領域,除了聯合國係統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外,無人係統規則製定聯合體(JARUS)是最具影響力,也最為活躍的新型國際組織。
自成立以來,JARUS陸續在無人航空器係統運行概念、運行規則、適航審定、通訊、人員執照與能力,運行風險評估等方麵形成了一係列成果。這些成果作為JARUS出版物,免費供所有成員和非成員國直接采用,或者修改後采用。這種非強製性方法為各國航空監管機構靈活采納轉化提供了便利。JARUS規則已經在歐盟全境、瑞士、卡塔爾、南非、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轉化為國內立法,大量JARUS成員和非成員國也正在參照JARUS規則製定/修改本國立法。JARUS規則不僅在成員國具有影響力,還得到了國際航空界普遍認可,國際民航組織附件6第四部分即采納了JARUS規則。
JARUS目前共有四個工作組,業務涵蓋運行、機構、人員資質(OPS ORG & PERS),適航審定(AW)、風險管理(SRM)和自主運行概念(AUTO CON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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