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果的通告
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共接收項目申請240711項,經初審和複審後共受理236998項。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專家評審意見,自然科學基金委決定資助麵上項目18995項、重點項目743項、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103項、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7966項、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600項、創新研究群體項目45項、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延續資助)23項、地區科學基金項目2960項、部分聯合基金項目(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大科學裝置科學研究聯合基金、民航聯合研究基金和鋼鐵聯合研究基金)235項、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自由申請)82項,合計41752項。其餘項目正在評審過程中。
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和申請人可於8月16日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依托單位寄發紙質項目資助結果通知,並附資助項目清單和不予資助項目清單;還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發送使用的電子郵箱地址為report@pro.nsfc.gov.cn,發送時間為2019年8月16-23日。
請申請人務必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及時接收相關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並有明確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附件: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複審工作注意事項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複審工作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複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首頁“政策法規”欄目)的規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複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0日開始,9月6日16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以下簡稱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複審申請人打印1份複審申請表,確認紙質與電子複審申請表內容一致,並在紙質複審申請表上簽字後,當麵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二、受理複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複審申請。請注意,具有《辦法》第八條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複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非項目申請人提出複審申請的;
(二)提交複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定截止日期的;
(三)複審申請內容或者手續不全的;
(四)對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的。
對不予受理的複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複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和原因。
三、審查複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複審申請,審查依據是《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11月1日之前,將複審審查結果書麵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係統隨時查看本單位複審申請人複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複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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