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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1-03-03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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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play2网页登录浙江站訊(記者 陳昊昱)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及《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製訂本章程。

  01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選拔人才,促進中學全麵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考生與學校依法雙向互動選擇的平等權利。

  (二)基本原則

  堅持自主與自律的原則;

  堅持科學選才與體現特色的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堅持學校負責與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和管理的原則。

  02 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以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製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領導和職能部門、招生專業教學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機構,根據高職提前招生章程開展各項工作,製訂相關製度,處理各招生環節的日常工作,研究決定在招生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由學校招生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教學負責人組成。

  (三)成立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負責製訂高職提前招生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內容,負責對招生專業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給出測試結果。成員由相關教學負責人及專家組成,吸收一定數量的校外考評專家。

  03 招生計劃與報名

  (一)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麵向浙江省,總計劃200名,各專業招生計劃詳見下表:

  (二)報名條件: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必選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

  4.自選科目:按物理、曆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選取學考等第最高的3門科目作為計分科目,即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

  5.選取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的6門有效計分科目高中學考等第需要同時滿足以下要求:①B等級及以上不少於2個;②D等級不多於1個;③無E等級;④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6.考生學考科目中含有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取學考等第高者計入技術科目。

  7.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等及以上。

  8.高中學考等第折算方法。高中學考等第折算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組成,科目折算方法如下,滿分450分。

  (三)報名方式:遵循考生自願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登錄網站報名(網址:http://zzzs.zfc.edu.cn),考生允許填報1個專業誌願。

  04 招生程序

  (一)資格審核。學校按報考條件逐個認真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核,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係統內已審核的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二)資格確認。

  1.資格合格考生。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係統中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完成網上確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zfc.edu.cn),逾期未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網上繳費。入圍資格考生名單的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人,采用網上繳費,未繳費的考生報考資格無效。繳費操作說明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告。

  3.現場提交材料。網上繳費的考生備齊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辦理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確認時需核對本人身份證、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信息表》、《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原件),並領取《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確認證》。現場確認地址:杭州市下沙學源街118號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三)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確認證》(簡稱“三證”)參加測試,測試時需“三證”(原件)齊全。

  1.測試形式:麵試;測試地點: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2.測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能力素養測試和專業素質測試。

  3.測試成績:滿分300分。

  4.測試組織: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若幹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每個考評組由7名專家(設組長1名)組成,根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在招生信息網公布)組織測試。

  5.測試監督:學校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測試過程的監督,全程錄像。

  (四)確定各類考生名單。學校根據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分專業依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加學考等第折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照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考生名單。

  05 錄取辦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願報考、院校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

  (二)在資格合格考生中,以專業招生計劃數220%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

  分專業按招生計劃數220%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時,出現最低分相同的情況,按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學考等第折算分的順序排序。其中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物理、曆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排序。按本款規則確定的考生入圍最低分同分同名次的情況,則同分同名次的考生均入圍。

  (三)考生總分 =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學考等第折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四)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先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0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再按專業招生計劃數50%確定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

  (五)招生專業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時,該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按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的90%確定(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不遞補備錄考生。

  (六)2021年5月7日前,按照考生總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總分相同時,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學考等第折算分的順序排序,其中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物理、曆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排序,上述排序後仍有同分同名次的情況,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2021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我校隻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八)2021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2021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2021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2021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2021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2021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2021年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九)根據考生選擇確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招生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2021年5月17日-30日,學校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十)公示結束後,學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後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

  (十一)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規定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資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情形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06 時間安排

  (一)2021年3月9日-3月23日16:00,考生網上報名和填報專業誌願(網址:http://zzzs.zfc.edu.cn)。

  (二)2021年3月26日8:30-3月30日17:30,在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係統中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務必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zfc.edu.cn),按照公告要求點擊確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

  (三)2021年4月2日,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入圍資格考生名單,考生繳費操作說明詳見公告內容。

  (四)2021年4月16日8:30-17:00,考生本人現場提交材料。

  (五)2021年4月17日,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六)2021年5月6日,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七)2021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台。

  (八)2021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九)2021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2021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一)2021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考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二)2021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三)2021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十四)2021年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十五)2021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六)2021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07 招生監察機製

  (一)高職提前招生是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二)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71-86739268(紀檢監察辦公室)

  監督舉報信箱:zjfcjcsj@126.com

  08 附則

  (一)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二)招生谘詢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學源街118號,郵政編碼:310018

  學校網址:http://www.zfc.edu.cn

  谘詢電話:0571-86739200

  (三)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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